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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車禍處理原則
作者: 笨象 日期: 2013.03.31  天氣:  心情:
今天 又發生車禍了


被一台車從後面追撞

雖然,看起來無大礙

但是,我依然叫警察來處理 



車禍這種事情 

有時候,不是你想不要,就不要



以下是處理車禍的原則 

希望 對大家有所幫助



1. 冷靜--大吼或大哭大鬧對事情沒有幫助,只是讓人覺得你很白痴

2. 安全--先確認自己人身安全,有時候是假車禍,如果發現不對勁,千萬不要下車。尤其在荒郊野外

3. 報警--先打電話給警察,確認車禍的地點、時間,有無人員傷亡。注意,先報警的人有優勢,不管你是否為肇事者? 至少代表了你想處理的態度,這在法庭上有很大的差別

4. 保留--一般來說,要保持現場讓警察來處理,如果有其他狀況,如傷亡等,在報警時要先告知。再來就是拍照、劃線,車內可以放幾支粉筆以備不時之需。



以下有二大禁忌,千萬不用去作,不然你會有很大的麻煩

1.當下和解--很多人想大事化小、小事化無。但是告知你,如果他去報警的話,而你又離開現場不在的話。你就會被告<肇事逃逸>,就算是你是受害者,你也很難交代。所以,千萬不要跟對方當下私下和解

不要以為對方認錯,拿了幾千塊給你,你就覺得萬事OK

小心,反過來會被告



2.移動現場--除非要移動傷患,不然千萬不要移動現場。當然,最好也要拍照存證



其實,台灣車禍頻傳

警方早就有一套處理原則

發生車禍時,無非冷靜下來,確認自己安全,再來報警,請警方前來處理即可

就算有傷患,也是報警派救護車前來,

千萬不要有多餘動作

也不要跟對方當下和解或是大吵大鬧



這對你、對我、對他都是最好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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