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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損益(老子48)之四
作者: 台灣白牡丹 日期: 2014.04.05  天氣:  心情:

損益(老子48)之四   台灣白牡丹    2014/4/5(甲午3/6


芒果花 


這回就把


損益章第四十八的經文末段說完:


 


故取天下者,


常以無事,


及其有事,


不足以取天下。


 


這末段經文,


仍循前意說到治天下的大事,


因人若能修入無為之境,


則內無私欲,


無事不公;


心無妄見,


無理不全。


 


因為已經損之又損,


所以就像千潭映月一般,


無所不照,


也像隨器之水一般,


而無所不能了。


 


 


 


所以說,


在原則上,


聖人治世之所以能臻大同的原因,


就是將自己損之又損,


視萬民為一體,


以天下為一家,


無私無我,


所以


在處事接物的理路上,


自然無不盡善盡美的了。


 


由此可見,


凡是取天下而治的人,


必須常常不忘的以無為之道來從事,


不必大事鋪張的制定繁雜法令,


更不必勞民傷財的搜求理民對策,


最簡易的方法依老子所說,


就是絕棄一切有為的施設,


先以身作則的損之又損,


然後導民放棄為名為利的日益之學,


能這樣做下去,


天下自然無為而治了。


 


 


 


否則,


徒靠有為的施設來從事,


雖能逞一時之效,


但漸漸的必無以為治,


「法令滋張,盜賊多有」,


(台諺:嚴官府,出厚賊。)


這就剪不斷理還亂,


愈治而愈棼了。


因此,


仗恃自己的有為才智以求取天下的人,


那是不可能取到手的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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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4-04-08 13:30
她, 89歲,台北市,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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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4-04-06 00:19
她, 62歲,Los Angeles,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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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4-04-05 15:54
他, 55歲,高雄市,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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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4-04-05 14:27
他, 55歲,高雄市,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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