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情"真是一門難修的學分,也沒得分的標準!! 感情是強求不得的~是緣盡或緣未了無人能得知~ 如何在感情結束時心中無怨(恨)才能始終保有美好的回憶~ 感情經驗是可以累積的~ 但善用感情是要扣分~ 只有善用情感才可以加分~ 緣盡緣起只是一線之隔~ 我的兩段感情~ 初戀(民國79年)~ 二年的超熱戀轉換為平淡之際,她只丟下一句話~我想要自由,我不願承認事實,每日欲醉欲死,最後在一家餐廳她點了一首(野百合也有春天),她以第三者的立場告訴我~分開只是暫時的別離,我們當朋友或許有一天還能在一起,我知道該劃下休止符了~ 過了一年我們又在一起6個月,但我們知道我們都還沒達到對方的標準,於是我們又分開了,至今我們仍是好朋友,但我們知道不可能有結果~ 最後一段戀情(民國94年)~ 知道台中東海大學那個古鐘下的地窖嗎?我和另一個她相約在50年後再次舊地重逢,或推著輪椅或攙扶拐住(如果我們都還在),或各自由下一代完成任務(遺囑會交代),這是個盟約! 至今我一直在追求真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