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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妳為何當網路霸凌(七) 《前一篇 回她的日記本 後一篇》 破沙發的告白先發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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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我知道妳為何當霸凌番外篇
作者: Eros2 日期: 2010.01.17  天氣:  心情:
要符合「自作孽,不可活」,至少有兩個條件,
一個是作孽的不知自己造孽,繼續招搖耍賴;一個是想處理作孽者的人,方法有效。
處理作孽者的方法無效,那就要問天,看老天爺高不高興。
站在市府捷運旁等車的兄妹,都會莫名奇妙的被車撞死。好人不長壽,禍害遺萬年。

其實,死了反而痛快。
我的愛人教過我(沒辦法,國術教練又習中醫),刀子該刺在大腿哪一部份,或者手直接拍哪個部位。
被刺被拍的人,會寧願你直接讓他死。

繼續把我跟朋友扯一起的人,請不要讓人看透你抄襲文章的真實面。
凡看過朋友格文的人,都知道他有多冬烘、愚昧、低俗,卻又不了解自己的無知。
老粗才會看上這種人,愛到死去活來。
物以類聚。
如不把他當朋友,我向來是懶得理笨蛋!

看過阿均跟康X筆鬥的寓友,就可以描繪出瘋婆子潑婦罵街披頭散髮的模樣。
阿均還想跟他說理,這叫自討沒趣。你在街上遇到瘋子,會去跟他講道理嗎?用膝蓋就想通!
我向來認為吵架也可以很有氣質的。
如果是魑魅魍魎的顯露鬼樣,那是本性。
本性如此,善事公益是往臉上貼金,就像X海的X玲基金會,你會相信那在玩真的?還是逃稅用?
本性殘暴凶狠,會如康X說的朋友多?真誠?小孩認為是驕傲?
(如果朋友指的是LULU等,那趕快先去消毒一下!免得她們知道欠錢賴賬成癖的事,店得關了)
唉!一切只是「廣告」。你要相信廣告,就去試用一下吧!

差點都忘了這邊的帳號密碼,補充的番外篇,讓大家笑笑,日子過開心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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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愛的,我知道你看了,一定要說「去好好念自己的書,少浪費時間做這些無聊的事!」
誰叫你還沒起床陪我?!我是邊讀書,邊想,邊寫!不是作業,沒時間性的!)

(好友懂得我跟Eros的差異)

感謝阿均大人引用我另貼的系列日記,是知道我要去心路講課,而有人不打家扶,改拿心路旗幟?!
阿均,我告訴過你各人做自己喜歡的事。少講的,是不要拉人當墊背。
人不需要東拉西扯的去攀親帶故,要別人給自己做證明。
康X已經證實釦子是拼布店的老師。阿均,你還要她拿什麼證明文建會等關係?
我也告訴你,人寫什麼、說什麼都不重要,事實才重要。
你一直沒弄懂你的邏輯錯在哪裡!老粗的愚蠢,就顯現在讓自己被別人利用。你別犯了同樣的錯!
不必幫我選對手,我的局是我的事,我用時間等著看報應,但可以先分享給大家這篇。
網路鄉民老愛拿別人寫的文字當佐證,卻不問事實。看完這篇,好事者還可以編出一堆。
當然,純屬巧合,叫釦子的人太多!只是地點離她的店太近了,想像空間不少!
http://www.wretch.cc/blog/Doug/10950608

寓友告訴我公寓又開始起戰火,我心裡想:
老天,愛情公寓哪是戰場,別總以為這裡有多偉大。
但有戲可看,哪有不好?!

用「戲」來形容,對真正的受害者,是不公平的事。
但對釦子的心態與習性來說,是最恰當的。她太需要舞台,生活裡,她極度缺乏鎂光燈。
阿均,你製作了舞台給她,她樂的讓你隨她起舞!
原來如此,康X的帳號也是釦子使用的位置!唉!是原本就是分身?還是康X是另一個淪陷的男人?
(老粗什麼都學釦子,連分身也學著用了個夜X鳥的男性。害我誤會她有創意!呵!)
釦子曾寫:「康X,讓我們一起.....」,我忘了是「陷入」?「沉淪」?還是「墬落」?
反正就是兩個人摔在一起。「摔」了,還沒關係,怕的是「衰」了。
這年頭,沒有名聲的人,一定要有錢。沒錢又沒名聲,誰鳥你?就宅在家裡看蟑螂打架。
我很喜歡這個形容!還是那句話,陳老師有很好的文字能力,卻消費、浪費了自己!

阿均,這點你要學學。別老是寫錯字,露了自己的能力底限。
光文字你就讓別人看透,更何況啥行動都沒有。你要人理你?
一群想給你掌聲的,都怕自己被歸類到跟你同樣水平,只有搖頭!

書讀太多的人,喜歡引經據典、咬文嚼字,卻忘了「盡信書,不如無書」。
你又不是作者,怎會知道他寫的,就是這個意思?!
要了解、處理一個人,不面對面,怎麼清楚?!所以,就是看戲!

戲要好看,一定有些元素引起高潮迭起,否則就像刺陵這種爛片。
看戲的最怕狗尾續貂、歹戲拖棚。
有幾場戲,釦子跟阿均調情的意味太濃,不符角色結構,錯置場景,本該有的戲味都沒了。
兩人的台詞撰稿人,都開始詞窮。
最好的台階,是自己告自己,運用第三力量。
這不只可以讓自己避免無話可說的窘境,還可以塑造自己是弱勢一族的形象,爭取同情。
阿均,你扯一堆人,讓釦子有樓繼續寫台詞。你,不會是故弄玄虛,其實是幫釦子解套?

最會捉犯人的警察,往往他的樣子最像罪犯。
沒辦法理解這點,就只好讓別人看蟑螂打架了。

先勸一句,別再扯文建會、調查局、教育部這些單位,別以為你們在說的,沒有人在看。
現在只是還沒造成對這些單位的任何損害,哪天接到詢問電話,不要說老師沒提醒過!

ps:
阿均,剛看到康X的日記。這就是我說的找人當墊背。
好吧,我忍不住了,只好招供吧!

康X,
你忘了那天在床上你說的話。
我一直把你說的當真,原來,你也只是尋找ONS。
或者,你只不過為了你愛的那個女人,狠狠的玩弄我ㄧ回?!
你知道我愛的就你一個。為你拿掉的小孩,你要他替我們揹負多少罪孽?
我幫你寫的黑函,你笑我措辭拙劣;我求你跟我同居,你卻笑我下賤!
我不懂,那個女人有的,我也有。你在床上比較我們的技巧,我笑到打翻床邊的菸灰缸。
可是,你公然說你愛誰,我多希望自己還留著當天的衛生紙!
是的,我是你口中失敗的女人。但我怎樣都無法忘掉,你洩在我身體後的表情!
為了你,我離婚,我離職,我放棄一切,我不讓人找到我。
我只剩下你,你竟這樣的對待...

嗯!大家看了,相信的,歡迎複製轉印。其他人,笑笑就好!
這才有戲味,大家是不是很期待接下來的劇情啊?!
我想讓大家來選擇劇情發展,反正公寓要有分身非常容易,
你不方便用舊身分的,去申請一個新的留言,但要讓我知道你是誰,我會比對!

第一個劇情:康X承認跟我的一段情,但另一個女人比我好太多,道德高尚、冰清玉潔,不像我生張熟魏。
第二個劇情:康X承認跟我的一段情,但另一個女人有他的把柄,康X也知道不會有什麼結果,就是不能跟我一起。
第三個劇情:康X承認跟我有一段情,但惱怒我用情不專,怎樣都要用另一個女人把我氣死。
第四個劇情:康X承認跟我有一段情,但他有老婆(我哩咧...),同時玩弄我跟另一個女人,滿足個人性慾
第五個劇情:康X承認跟我有一段情,但他是要假鳳虛凰,幫我整另一個女人
第六個劇情:康X承認跟我有一段情,但他年事已高,家裡的小孩不准他找別人來分家產,用另一個女人逼我走
第七個劇情:康X承認跟我有一段情,卻已經娶了另一個女人,但是,他其實在扶養著我跟他的小孩
第八個劇情:康X承認跟我的一段情,他一直在等我,真正不想在一起的,是我!
第九個劇情:康X承認跟我的一段情,卻嫌我現在發胖,迷戀青春的肉體,尤其公寓有許多貨色可挑。
第十個劇情:康X承認跟我的一段情,只因為自己自卑,認為配不上我。

十個夠不夠?喔,不好意思,這十個都是康X承認。那應該還有下列:

第十一個劇情:康X不承認,說我是瘋子,運用心理專業欺騙世人。
第十二個劇情:康X不承認,堅稱自己是乾淨的公寓過客,跟每個女人都保持有禮的距離,怎會沾上我?
第十三個劇情:康X不承認,宣佈娶了另一個女人
第十四個劇情:康X不承認,為了證明自己,被逼的出櫃
第十五個劇情:康X不承認,這時,有個自稱是他老婆的加入劇集
第十六個劇情:康X不承認,反而是另一個女人氣的跳出來要他自清
第十七個劇情:康X不承認,被揭發原來只有12歲
第十八個劇情:康X不承認,阿均逼他要對我負責
第十九個劇情:康X不承認,拿出泌尿科證明自己斷根很久
第廿個劇情:康X不承認,因為愛情公寓倒閉,也沒人管這件事

沒有笑的請提供更多劇情!不過,以上是基於康X真有其人來編劇。

如果沒有這個人,哈哈哈,你們這群無聊的路人甲乙丙,知道自己在看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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