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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分手了還是朋友嗎?
作者: ★☆無尾熊☆★ 日期: 2011.02.24  天氣:  心情:

雖然我的觀念是分手了還可以是朋友,但很多人分手的場景是難堪又傷感還夾帶著怨恨,因此想徹底忘掉對方。
 ~~~~~~~~~~~~~~~~~~~~~~~~~~~~~~~~~~~~~~~~~~~~~~~~~~~~~~~~~~~~~~~~~~ 
1. 當對方用任何方式表達分手之意時,最好的策略就是沉默,
然後識趣的離開。頂多就是給個「嗯,我知道了!」
禮貌性的回應就已經夠多了。


 2. 不需要知道分手的原因,更不要問一些傻到極點的問題。
例如; a. 為什麼不要我?
             b. 你愛過我嗎? 
             c. 我哪一點不好?告訴我,我願意改......
             d. 再給我一次機會好嗎?
             e. 你怎麼可以那麼殘忍?
             f. 過去那段美好的時光難道都是假的嗎?
             g. 我為你付出那麼多,你怎麼會......?
             h. 想想我們共同經歷過的種種還有我們共同編織過的夢想......

相信我,妳每提一個問題就是給對方舞台讓他再來傷害妳,
不管對方答案如何,都是痛苦,都是傷害,
對你完全沒好處,你完全不會因為對方給了你回應而比較好過。
更殘酷的是,這個時候不需要言語,更不需要文字,
光是一個不經意的眼神甚至書信往來當中的一個標點符號都可以輕易地傷害你,將你打入地獄深淵。


 3. 斷絕所有可能的彼此連絡管道,也就是說不要再連絡了!絕對不要相信,
【情人當不成還是可以當好朋友】這樣鬼扯蛋的客套話了!
可能的話手機號碼換掉、email換掉(記得把過去的書信往來通通砍掉)、
MSN/Skype刪除兼封鎖、有必要的話連工作都換吧,或者乾脆搬家。
彼此不要再有任何的牽連了,因為每一次的聯繫帶來的就是傷害和痛苦。
不要打電話,不要寫mail,不要通信,不要聊天,不要再有任何接觸。
【放下吧!】,放了對方也放過自己。 


4. 重新找回自己的生活,適應一個人過日子。該工作的就工作,
該唸書的就唸書,該玩就玩,該吃就吃。
折磨自己是最不划算的,尤其是為了一個不再愛你的人,不值得。


 5. 真的難過的時候就哭吧,情緒發洩過後告訴自己要堅強,要努力,
人生沒有他並沒有什麼不同。如果因為經歷這樣的痛楚之後,
我們學習到了一點的惜福之心,那就值得了。


 加油!<( ̄︶ ̄) > 如果你正想為了,忘掉某人而傷腦筋,希望這篇文章有所幫助。 <( ̄︶ ̄)/<( ̄︶ ̄)/<( ̄︶ ̄)/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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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11-02-24 22:22
他, 42歲,台中市,醫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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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2-24 21:15
他, 42歲,台中市,醫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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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2-24 20:23
他, 42歲,台中市,醫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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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02-24 20:18
他, 44歲,桃園市,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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