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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我們不配」是不是分手的好理由
作者: 大毛 日期: 2007.10.02  天氣:  心情:
「我們不配」是不是分手的好理由?這個話題著實讓我....想不出來理由是如何?
若是家長雙方對於對方有意見或許是逃避的藉口.就算孝順也會去爭取幸福的.
我個人是沒有提出過這句話.但是我朋友確有遇到過.他們在於國外相識確是國內分手.
因為在於國外的寂寞參加派對而遇上.就天雷勾起地火而一發不可收拾.相處了4年都非常恩愛.
大家都認為是金童玉女的寫照.結果讀書的蜜月期拿到證書回到台灣.本來認定他們就業就會論及婚嫁.
但是.......他的女友回來竟然失去蹤影.原來他女友家勢很好.他父親是........在於那產業是一方之霸.他父親認為他們不是門當戶對的條件.所以反對他們的交往.他女友只是找朋友傳話說:
「我們不配」.就沒有消息了.唉!不配!我真的配口水啦!搞不清楚.但是我朋友和他家人認了.因為他說強求也不會幸福美滿的.
但是「我們不配」是不是分手的好理由?我真的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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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07-10-04 20:50
她, 46歲,新北市,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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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07-10-03 21:33
對了,有一句名言是,如果自己很幸福了,就不會想不幸的事情。
如果每個人都如此想,世界就更好了。

好像離題了。對日記上說的,就如最近聽一段相聲上說的。
離開不愛你的人,你必有所得。
或許,有機會找尋另一個春天。


 
時間:2007-10-03 21:18
簡單啦~就不看黑暗,只看光明囉。
至少,可以讓自己心情好點,試試看。

另外,那些偏差的價值觀,真的有很多信奉者嗎?
如果問我,一定是不了解。

 
時間:2007-10-03 18:07
嗯!現實社會現在也是笑貧不笑娼囉!社會病變是否有所醫治ㄋ?

原來你想問這個。那麼,我們用變換焦點的方式來看這件事。
大範圍是人力所不能改的,但是你玩過放大鏡嗎?
它有聚焦的功能,而人所關心的事情,目光之所至,也是自己在意的方向。

現在很多人都致力於改變整個大環境,只在於你有沒有看見他們?
光明與黑暗,自古都存在,互依互存,如陰陽之相佐,是無法只有存在一方的。
 
時間:2007-10-03 03:58
她, 99歲,台北市,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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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07-10-02 23:05
她, 39歲,高雄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07-10-02 22:58
她, 39歲,高雄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07-10-02 21:24
她, 39歲,高雄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07-10-02 21:14
事在人為,非不能為也,而在於是否有心為之?

同時,門當戶對也不是說不好。它也真的代表一種價值觀相近的標準,可是並不是絕對。另外,有沒有聽說過愛情讓人瘋狂嗎?

大概沒有瘋狂,就不能想婚了吧。哈~
 
時間:2007-10-02 19:53
她, 54歲,新北市,政府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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