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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做事容易做人難
作者: alan 日期: 2014.02.10  天氣:  心情:

我集團的名字叫“勤+緣”,因為我篤信勤奮加上機緣,就等於成功,這是一條萬試​​萬靈的方程式,其實也就是一條後天奮鬥加上先天條件、主觀努力加上客觀因素就會成功的道理。除了​​“勤+緣”方程式外,另一條成功原則可以是“做事+做人”等於必勝。

做事玲瓏幹練,做人卻一塌糊塗,成功的機會可以幾乎等於零。有時候,做事做得稍差,但做人無微不至、惹人好感,一樣會風生水起,故此,識做事真不如識做人。

如何識做人,原則是己所不欲,勿施於人,更重要的是積極地以己之所欲,施之於人。你想人人待你不薄,你先對人人厚愛。會做人的人一定先要心細,以能夠洞悉別人之所欲,也一定要宏量,以願意成全別人之所望,最後才輪到一定要能幹,以能達成別人之所冀。我認為後者最容易,世界上有能力、會做事的人不少。該做什麼事才能取悅對象目標?這就需要細心體察了。



大老闆身邊的左右手,固然有本事。我可以斷言,他們的本事一定包括曉得“讀到”老闆腦子裡的問題與心上的期望。洞悉老闆的心事永遠是決勝之道。

世界上最愚蠢的下屬,是我們廣東俗語所謂:“跟官做事都不知道官的姓。”那就是說,連老闆最基本的需求也不知道,如何取悅老闆?要建功立業,總要首先獲得老闆給予表現才華的機會才成。

在我身邊幹活的一些年輕同事,到今天都還沒有弄明白做人的重要性。只知做事,事倍功半,非常可惜。

今天就有個傻同事讓我訓斥一頓,因為囑咐他為我做的事,沒有在我想起該宗公事之前完成任務,要我提問:“按時完工沒有?”答案是:“沒有。”如果要我問起來,提供的答案是:“完成了。”也只不過是和我打個“平手”,何況沒有完成,給老闆印象之差,可以是萬劫不復的。沒有一個老闆會給下屬多過三次遲遲“不交卷”的機會。為什麼這同事不曾完成任務呢?能力不足嗎?偷懶嗎?都不是。他全副精力時間去做非我囑咐他的公事,偏就把我說要做的放在次要或更次要的位置上,這就是他不會做人,而非不會做事。

做下屬的應該訓練自己,能在老闆未開口囑咐要做的事時,就已經洞察出老闆心意,趕緊完成,主動報告,這就是他不只識做事而且識做人。我肯定告訴你,先識做人,後識做事,這一仗贏得一定漂亮極了。能抓到讓老闆為自己表現的能力感動一次的機會,這在職場上才是一帆風順的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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