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戰聲明:此篇可能引起男性觀眾心情不爽、愉悅度下降、腦壓指數上升 所以有大男人主義者請思考是否要閱讀 如有不愉快,請滾! 為何現在的女生要出門或幹啥之前都要先呈報男友 對,我對這點很有疑問,他管你那麼多幹麻? 雖然我不否認告知這點有時需要說,但禮貌告知=/=諮詢是否同意 又不是公務人員,請款送簽呈,跑了財務->總務->會計->校長室->會計->總務->核發 讓我更好奇她們要出去或做某件事之前是否會先告知父母,如果沒有的話,為什麼要跟男友講? 這是否算越級呈報呢? 叫男友當司機接送或拿車錢就算了 不否認這點真的要跟他講,但我覺得有些爛女人就是好像沒了男友接送跟腿斷了一樣 所以我一直認為女人一定要有行動能力,不會開車至少也要會騎車,不會騎車至少也要會記捷運公車 至少也要懂得跟男人拿錢叫計程車吧? 而且我痛惡那種把"我是路癡"放在嘴邊為榮的腦殘女人 你出門,幹麻要男人點頭才能出門? 這種管的比爸媽多的男友,應該叫他去當門神或大樓警衛 社區安全正需要這種管很多的人一一詢問記錄甚至留存查證 而且我更好奇這些愛管事的男人是否有被女友管理 我不喜歡被管,我很自由 我要去哪就去哪,如果我沒辦法去我會跟我的另一半講 當然,是叫他想辦法讓我到達目的地 我會騎車,會開車,懂捷運懂公車 如果我另一半沒辦法帶我,我可以自己騎車或A走她的車自己去 最重要的是,我有方向概念,有衛星導航(而且廠商應用展才送了一台PAPAGO),懂得出門前先GOOGLE地圖 就算計乘車想繞路也可以知道有人要搞鬼我 我要拍照、我要當酒促,我賺我的薪水我腳踏實地 18歲後就是成人,自己的決定由自己承擔,但並非要他人幫自己做決定 在我違背道德和違法前,我盡到告知義務,但男人沒有決定義務 (常常就是因為男朋友的原因,害我要找人代班還得先看對方男友同不同意) 我痛恨用這自以為的愛來拘束女友的男人 也鄙視以此規範就是愛所以待在牢籠的女人 是你們把自己囚禁在男人的規範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