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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車禍理賠項目
作者: 海澐若水 日期: 2012.10.14  天氣:  心情:
可申請強制險理賠項目
一、健保醫療費:
指全民健保之自付額、病房費差額(每日1500元為限)、掛號費,以實支實付收據為準,收據正本或副本(蓋院章,與正本相符章)即可。
二、急救費用:
指救助搜索費、救護車費。
三、合理交通費:
指轉診費、出院費及往返門診之合理交通費用,大多以計程車收據為準。已至合格醫療院所為限。(至國術館之交通費不給付,總金額兩萬為限)
四、看護費用:
包括特別護理費、看護工費、近親或他人看護之合理費用。但以傷勢需人看護為主並經[醫師證明]確有必要者為限。每日以1200元為上限,最高以30日為限。
五、其他:
如醫療器材(兩萬為限)•義肢器材(五萬為限)•住院膳食費(每日以180元為限)


殘廢:本保險所稱殘廢,指受害人因汽車交通事故致身體傷害,經治療後症狀固定,再行治療仍不能期待治療效果,並經合格醫師診斷為永久不能復原之狀態;或經治療一年以上尚未痊癒,並經合格醫師診斷為永不能復原之狀態。依據勞保殘廢給付標準表•由1到15級,160萬至4萬。


強制險理賠不足的部份,可向對方依其肇事責任求償項目如下:
一、看護費用:超過強制險三萬六(1200元*30日)給付的部份外,以專業醫師開立診斷證明書註明,需他人照護多少時間,大多以外勞費用為參考。
二、喪失或減少勞動能力的薪資賠償:
須有薪資證明。若無,可參考勞保最低工資 17880元/月 * 不能工作月數。
同樣的需以專業醫師開立診斷證明書註明,需休養或復健多久。
薪資證明有三:年度扣繳憑單、薪資轉帳證明或勞保投保薪資•
三、後續醫療費及應用相關器材:也就是預估後續可能的醫療費用。
四、財產損失:修車費用或車輛年份的殘值,手錶眼鏡手機首飾..等等均屬之。
五、慰撫金:補償金額因傷勢或死亡(本人或家庭所受的影響程度)而論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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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2-10-15 21:19
她, 58歲,台南市,製造/供應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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