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值服務
住戶搜尋
心情貼
直播
感興趣
手機交友
還沒登入愛情公寓嗎?
還沒加入愛情公寓嗎?
馬上進入公寓和
10,542,956
個住戶交朋友~
最新留言
想聊天
對我感興趣
互相感興趣
想約會
逗一下
日記留言
紅包抽抽樂!小資變土豪!
素人也能成為明日之星!
移除此區廣告請加入VIP
檔案狀態:
住戶編號:
1063755
台灣白牡丹
的日記本
快速選單
到我的日記本
看他的最新日記
加入我的收藏
瀏覽我的收藏
母子(老子52)之二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母子(老子52)之四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檢舉原因
此為詐騙帳號
此為廣告帳號
此為援交帳號
他未滿18歲
此為不雅及騷擾留言帳號
其他
篇名:
母子(老子52)之三
作者:
台灣白牡丹
日期: 2014.06.03 天氣:
心情:
母子(老子52)之三 台灣白牡丹 2014/6/3(甲午5/6)
今天來看經文第二段:
既得其母,
以知其子;
既知其子,
復守其母,
沒身不殆。
這段話是說我們既然了解了「道」生萬物,
這萬物之母尋到了以後,
身為萬物之一的我們,
就該明白自身應有的立場和天職,
理當效法天地那樣無私無欲的發揮德性,
這也就是既得到其母以後,
要明白自己的應有德性,
不能再醉生夢死了。
其次,
再說萬物由道生,
物的小體和道的本體,
就如母子的親情一樣,
本無不同,
所以就當依母命而行事,
牢守生母之所囑,
這就是既知道子體與母體相通,
所以就當牢守母道的意思。
能如此,
我們便不會再誤入迷途,
背逆其母,
在由始至終的一世中,
再也
不會招惹罪咎而遺害其身了。
【 敬 待 續 篇 】
標籤:
瀏覽次數:
198
人氣指數:
6178
累積鼓勵:
299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檢舉原因
此為詐騙帳號
此為廣告帳號
此為援交帳號
他未滿18歲
此為不雅及騷擾留言帳號
其他
給本文愛的鼓勵:
最新愛的鼓勵
給本文貼紙:
得到的貼紙
得到的貼紙:
給本文貼紙
2
6
1
1
母子(老子52)之二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母子(老子52)之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