嘿~ 穿插一則與電影賽德克巴萊場景無關的日記!這是今天自由時報的新聞,為什麼會發這則日記,是因為我這邊的「感興趣」早已被青春肉體的援交妹給佔滿了,刪都刪不完! 不過我很佩服這位劉先生也太有錢了!在我這邊的援妹開價大多都是 3000/2h ,雖然最近好像有漲價到 4000/2h ~ 5000/2h,包夜也從一開始的 8000 漲價到 10000 了(是怎樣,咖啡漲價援交費用也漲價喔?馬桶說米酒降價,那可以改喝米酒啊!噗~),不過這位劉桑能花到驚人 47000 打一砲,若不是這位「小愛」長相驚為天人、擁有天生「名器」?不然就是有不得了的床上功力?否則也太貴了吧!劉桑啊,吃米前也該先問問米價呀! XDD 啊!不是啦~ 我要說的是「我很窮」,不過不是我花不起 2 小時 3000,只是我左右手就可以各賺 1500 了,所以我不太想花這個錢!各位援妹們就當我是一位攝影宅宅就好啦! -- 一夜情出4萬 激情後女告男
〔記者林俊宏/台北報導〕劉姓房仲員因被女友甩了,在「愛情公寓」網站找到自稱同是情場失意的女網友「小愛」抒發心情,雙方協議以 4 萬 7000 元發生一夜情,小愛事後卻質疑劉男給假鈔,並提告強制性交罪,但台北地檢署調查發現,小愛曾要劉男戴套,劉還為此而砍價,檢方認定小愛「謊話連篇」,將劉男不起訴,還簽分小愛為誣告罪被告究責。
女方說謊 社工也騙
檢方調查時,小愛始終未出庭,而且報案時一度稱子宮痛,無法製作筆錄,連台北市社會局社工都指責檢方未顧及被害人情緒,不應強行要求被害人配合應訊,但因案情顯示小愛涉誣告,頓時從被害人角色變成被告,檢方調查後痛批「小愛實在太壞了,連社工也被耍得團團轉」。
檢方追查,劉男一開始就表明「失戀,想找飯飯之交,沒有感情的束縛,只有友情和激情」,希望和小愛「談心、共浴、接吻、互相口交、不用套及體外射精」,小愛則要求「要用套」,劉男為此表明只能給 4 萬,後來雙方達成協議,由劉男先出錢請吃飯,2 人再各自騎機車,一前一後上賓館 。
檢方根據賓館監視器畫面,認為雙方神色自若,小愛當時還帶著寵物貓,被業者要求須代為保管,事後還和劉男一起退房,甚至還主動拉對方的手,加上小愛體內驗無安眠藥或鎮定劑等成分,檢方因此認定雙方是合意性交。
檢方指出,劉男 PO 文提到「男女在激情後,最容易撇開心防,吐露心事」、「所以我才要飯飯之交,沒有感情的束縛,只有友情和激情」,小愛回說「那我想知道你願意給的酬勞是多少?」隔天劉男說「我們不談錢,只要每次上床,我都偷偷塞錢給妳」,小愛說「你要的條件,我都可以做到」。雙方後來約在師大附近咖啡店碰面,劉男說小愛當時點的是果汁,卻向警方指控他在調酒內下藥讓她昏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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