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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不快樂的權利
作者: 漂泊的雲 日期: 2005.06.23  天氣:  心情:

一幕戲描述一位從事房地產仲介生意的女強人,上了許多自我激勵課程,她每天出門工作前,開車上路途中,都不斷自我暗示:「這會是美好的一天!」「我今天絕對可以成交!」


 


她終於到了當天要仲介的房子裡,認真積極地打掃,一邊做事還一邊激勵自己。的確,好運會降臨在樂觀的人身上。一天之內,她沒有獨守空閨,有幾個戶來看過房子。面對這些東挑西揀的客戶,她針對他們的疑點一一詳細解說,以委婉的方式反駁,並且技巧地掩飾她在廣告中誇大詞的說法(這可能是她在銷售過程中最大的敗筆)。認真的女人最美麗,沒錯!但這位外表打扮得非常美麗的好人,當天並沒有順利把房子賣出去。夕陽西下,疲累的她,感到相當絕望,悲傷得不能自抑,蹲在地上痛哭失聲。


 


老實說,從她淒厲的哭聲裡,我才看見她真正的美麗。那是放下強顏歡笑的武裝、卸下志在必得的壓力之後,回歸真實純淨的自我,流露人性中最柔軟、最真實的一面。如果,你盡力一切努力,結果仍不知人意,你的確有不快樂的權利。也許,努力的過程中,方法不對、技巧有待改進,沒關係,痛哭一場之後,可以重新開始!我認為:容許自己不快樂,是釋放壓力的方式之一。當然,你不要讓自己長期處於不快樂的狀態,那並不健康。但是,逼自己永遠表現很快樂的樣子,同樣有害身心發展。


 


暫時的不快樂,是人生中常有的過度期。畢竟,我們都在過日子,沒有人是天天過年的。情緒的潮起潮落,運氣的時高時低,都是很自然的事。不快樂的原因,也許和你的體力有關、也許和你的工作進度有關。或是你在感情生活中有挫折,或來自人際關係的危機。總之,不快樂一定有不快樂的原因,但你必須先發現不快樂、承認不快樂,才能進一步找出可以對症下藥的解決方式。


 


有時候,你會發現:沒什麼特別的負面因素導致不快樂,那很可能只是因為長期疲勞的關係。至少,你因此而知道必須安排假期出去走走了。能夠感覺自己不快樂,是很聰明的自我察覺。比起那些終日麻木不仁,搞不清楚自己心情狀態的人,要好得太多。還有另一種人,明明知道自己不快樂,卻強裝快樂。偏偏,不快樂是一種氣味,走近的人,都會聞得出來。除非,那個人遲鈍到近乎鼻塞。適度強顏歡笑,固然是一種禮貌。為了不影響別人的情緒,我們的確不必大力聲張:『我現在不快樂』。但若是一年三百六十五天、一天二十四小時,都不肯停止笑容的人,臉上的線條必定很僵硬。反而給人「皮笑肉不笑」的錯覺,造成不誠懇的印象,產生人際關係的疏離感。


 


你有不快樂的權利。接受自己不快樂的事實,才能避免把自己的不快樂當作攻擊別人的武器。發現自己不快樂的時候,不妨休息一下,容許自己發個呆、少做一點事,等情緒調整過來,重新出發。如果,有特殊狀況,必須暫時隱藏不快樂的情緒但願你不必撐得太久。可能的話,你不妨告訴身邊值得信任的人,此刻的你並不快樂,請他幫忙分擔一下可能必須應付的場面。


 


我也見過長年都處於不快樂情緒的人。他們怨天怨地,沒一件事看得順眼。想幫他的忙時,他又說:「其實我很好!這不關你的事。」或「你怎麼做都沒用,我就是開心不起來。」


 


我認為,一個人的快樂,多半是自己造成的。有一句話說:「世界上能讓你快樂的人,只有你自己。」說得真的有道理。往另一個方向思考,道理也一樣。「世界上能讓你重拾快樂的,也唯有你自己。」 請你一定要記得:你有不快樂的權利;也有讓自己重拾快樂的義務。


 


       人生,不一定要當「最好」,但一定要懂得讓自己「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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