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很多新的交通法規上路.
例如,汽車後座載人要繫安全帶,汽機車怠速不可超過三分鐘.
很多法規的形成,應該都有它的故事在.
汽車後座要繫安全帶這件事,因為新聞事件,大家都應該知道了.
會有這一條法規.是因為胡自強的夫人劭曉鈴在高速公路出了車禍截肢,
國父孫女孫穗芬也在高速公路出了車禍死亡.
所以他們的家人都一直推動下強制汽車後座要繫安全帶也順利上路.
這一項法規的產生.我覺得很有可議之處.
因為這項規定不管在高速公路,平面道路都要遵守.
今天事在高速公路上因為車速過快等等因素才造成悲劇.
在一般平面不可能開這麼這麼快,強迫平面道路也要遵守,實在沒有道理.
只會造成很多人的不方便,這也是MARKIYO事件的導火線.
也因為這一條法則,
昨天載我同事去開會時,雖然只有短短的三分鐘路程,後座的同事還是謹慎的繫上安全帶.
到了目的地,她怎麼樣都解不開安全帶,後來是我下車才幫她解開的.
後座安全帶並沒有前座安全帶這樣容易解開,對於第一次坐到後座的人一定更陌生.
我就在想.如果今天有什麼狀況,
車子快爆炸了,
車子掉進海裡,
車子拋錨在平交道,火車馬上要來...
如果因為解不開安全帶造成悲劇,
這個錯又是誰該承擔?
但可想而知,這個痛只屬於受害者和家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