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狀態:    住戶編號:2343190
 宜宜 的日記本
快速選單
到我的日記本
看他的最新日記
加入我的收藏
瀏覽我的收藏
資策會提醒 E-mail 族  《前一篇 回她的日記本 後一篇》 不玩股票的我...看了也覺有意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篇名: 立院初審通過
作者: 宜宜 日期: 2011.04.18  天氣:  心情:

立院初審通過 首長特別費除罪


更新日期:2011/04/18 16:46 王韋婷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今天(18日)初審通過「會計法第99條之1」修正草案,豁免2006年年底之前首長、副首長以及涉及報支、核銷首長特別費相關人士的行政、民事和刑事責任。初審通過的法條也替多位身陷特別費風暴的藍綠政治人物解套,不過沒有包含前總統陳水扁國務機要費



政府首長特別費問題喧騰一時,立法院財政委員會18日初審通過「會計法第99條之1」修正草案,免除2006年12月31日之前首長、副首長與涉及報支、核銷特別費的相關人員行政、民事和刑事責任,給予善意保護。



2006年民進黨民意代表質疑當時的台北市馬英九的特別費支用與核銷,並向法院告發。之後,多位曾任首長的國民黨及民進黨人士都遭到舉發,被視為「歷史共業」,包括前副總統連戰、呂秀蓮在內的200多位行政首長和7,500多位經手公務員都身陷其中,目前仍有200多件特別費相關案件在法院審理。



國民黨立委費鴻泰表示,如果修正案完成三讀,將不追究2006年12月31日之前的責任,可望節省司法資源。費鴻泰說:『(原音)我們沒有想到誰,藍綠都有,我們不是針對哪一個人,只針對法,很多位委員都希望來討論。現在在法院有200多個案件,藍綠都有,如果現在要處理的話,全國有7,500位,真的會浪費很多司法資源。』



費鴻泰說,這次修法沒有包含前總統陳水扁的國務機要費,因此陳水扁還是要負法律責任。他說:『(原音)這個案子不包括陳水扁的國務機要費,民進黨的提案裡面確實有提到國務機要費、國務機密費等,還有民意代表等等,我們只處理特別費。』



民進黨團希望將豁免範圍納入國務機要費,但是沒有達成目標。黨團總召柯建銘說,修法已經對涉入特別費歷史共業的人有幫助,民進黨會讓此案順利完成三讀。


 




標籤:
瀏覽次數:51    人氣指數:1051    累積鼓勵:50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給本文愛的鼓勵:  最新愛的鼓勵
資策會提醒 E-mail 族  《前一篇 回她的日記本 後一篇》 不玩股票的我...看了也覺有意
 
給我們一個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