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情裡應不應還有“前情人”的存在? 每個人都會問,難道分手後和前情人做朋友,不行嗎? 難道一定要很絕情的分手也失去一個朋友? 但大家都忽略了一點,剛分手是不可能馬上做朋友的。 除非你很久以前已經把這段感情看開了、釋懷了。 否則對方肯和你做朋友只有一個目的,就是不甘心。 我有個女生朋友,剛結束快五年感情。 我的女生朋友就和對方協議好做好朋友, 試問所謂的分手後好朋友定義是什麼? 女生回答說:『就像以前一樣,對方還是可以找我還是可以打給我, 只是我們關係不再是男女朋友』 我說:『你用這樣的態度面對,只會讓自己更痛苦, 既然不愛了,就不要把情況複雜,也傷害了想愛你的人。』 果然,當男生這樣的態度,直到交了下個女友, 還是不敢和前女友講清楚,前女友一直無法釋懷。 當你要面對下段戀情,自己就必須………把從前的東西淡忘掉, 不是絕情,而是負責。對自己新的情人負責,也為曾經沒有把握好的自己負責。 如果因為自己沒有處理好前情人的關係, 遭到自己新的情人的責罵吵架。 我相信,這絕對是自己的問題,無法去怪任何人。 每個人分手,就應該把感情處理好。 因為感情已經結束了,而你心理也不愛了, 別為了那份捨不得,讓自己受傷;也讓自己之後的情人難過。 要當朋友當然可以,前提是已經沒有『愛』的成分在, 經過時間,兩人已經把感情昇華成朋友或許那時候, 再當個偶爾聯絡的朋友,會更自在。 因為情人眼裡是容不下一粒沙的, 更何況是曾經如此親密的前情人 愛情就像遷移一樣,當你離開這個地方, 為了能夠快速的面對新的環境, 也只有把這地方的回憶及感情埋葬掉, 如此才能重新適應新的環境。 愛情真的不應該還有前情人的存在, 好好去面對自己的下段感情, 愛一個人就應該讓對方有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