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了4天救生員的訓練,
嘿嘿....我過了...
美國教的跟台灣比起來,
有很大的不同,
在美國,他們比較注重救人的過程,
比如說如果救的人,
傷到了脖子或頭,
要先把脖子固定,
在水中把傷者固定在水中擔架
才能把人救上岸
又或者要潛水到3-5公尺深的水下去救人,
話說
我隊友在我要考試的時侯,
硬是給我潛到最底部去,
花了我一番功夫才救到,
機車..... [X(]
但不管是哪一個,
都是很難得的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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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才發現,就算不是VIP,
也可以打一堆字了說,
哈哈哈......
之前有感覺想寫日記時,
每次看到150個字的限制時,
就變得很沒feeling,
不錯不錯,愛寓有進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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