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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劈腿!
作者: @等待@ 日期: 2009.03.31  天氣:  心情:
  劈腿就跟吃到毒品差不多,有一就有二,而且還會接二連三, 所以基本上一但批了
,最好就不要在一起會比較好!!

 因為我是親身經歷過,而且還不只一次,所以很懂那種感受!!{我是受害者唷!!}

 而且不要因為對方劈,自己也劈 ,因為這樣又是多傷害了一個人! 何苦呢??

 不要將愛情給貶值了,也不要把外遇當作是理所當然的發洩!

 既然都互相喜歡了,為何就不彼此努力看看呢? 為什麼老是把分手當玩笑?

 還有劈腿的人,藉口老是一堆,聽久也會聽膩的,所以看各位怎麼看了!!

 愛情不能拿劈腿來傷害 也不能拿炒飯來破壞!!!   

 {以上這是我個人的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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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09-04-20 02:15
她, 34歲,雲林縣,學生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9-04-20 18:16]:

嗯恩~~~ 是心靈出軌的一種! 也是拉 因為心理又多了一個人就不好了!

 
時間:2009-04-19 00:20
她, 35歲,台北市,服務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9-04-19 09:15]:

我覺得這樣的愛情,就被貶值了........毫無意義呀!

 
時間:2009-04-12 03:05
她, 35歲,台北市,服務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9-04-12 15:25]:

... 我覺得批對方就是不應該 ! 為何不乾脆分手算了再交?

這樣感覺至少會比較好! 不適合為何還要嫌棄??

 
時間:2009-04-12 02:36
她, 35歲,嘉義縣,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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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回覆說[2009-04-12 15:23]:

那我不提他了!!! 拍謝 拍謝 害你要罵髒話了...

 
時間:2009-04-11 12:24
她, 35歲,嘉義縣,學生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9-04-11 16:56]:

我也是這樣過來的,他批幾個阿???

對象是自己選的,一切當經驗!

 
時間:2009-04-08 22:46
她, 36歲,屏東縣,學生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9-04-09 17:46]:

彼此彼此 很多人都是這樣過來的!

 
時間:2009-04-07 07:52
她, 32歲,嘉義縣,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9-04-07 17:56]:

哈哈 那有機會在一起去阿!

 
時間:2009-04-06 10:27
她, 32歲,嘉義縣,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09-04-06 02:50
她, 37歲,新北市,服務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9-04-06 18:07]:

恩恩 我也知道~~ 謝謝支持!

 
時間:2009-04-04 19:56
她, 32歲,嘉義縣,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9-04-05 00:04]:

哈哈 是唷 有多累阿 辛苦拉!!! 我喔 去夜市逛逛 跟去釣魚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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