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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熱好熱阿>o< 《前一篇 回她的日記本 後一篇》 2008.11.9聚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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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女人要勇敢
作者: 愛寓將停止更新!! 日期: 2008.11.08  天氣:  心情:
被拍成電影的愛爾蘭暢銷小說《P.S.我愛你》紀錄一位年輕的寡婦如何從失去伴侶的傷痛中走出來,重新展開自己的人生。

其中,她最大的一個支柱,就是丈夫遺留給她的十封信,每個月一封,指示她去完成各種不同的任務。

在第二封信裡,她的丈夫要她去參加卡拉OK大賽,因為她向來五音不全,再容易唱的歌到了她口中,都會變得荒腔走板。

可想而知,拿起麥克風站在舞台上,對她而言是多麼困難的一件事。

但她還是做了,因為要度過未來少了另一半的日子,她勢必要變得比現在還要勇敢一百倍才行。

如果她可以克服對唱歌的恐懼,那麼她一定也可以做到其他她從來沒辦法做到的事!

我很佩服這個故事的作者居然想出這樣的主意!沒錯,如果想要變得堅強,就要從自己最害怕的事情下手。

很多人習慣依賴別人,不是因為自己沒有能力,而是因為缺乏勇氣。

起先是「不敢」,久而久之就變成了「不會」,甚至,我們會為了掩飾自己的懦弱,而把「不敢」包裝成「不喜歡」。

有的人不喜歡接觸人群,有的人不喜歡一個人搭公車,有的人不喜歡昆蟲,有的人不喜歡兒童,有的人不喜歡戀愛,有的人不喜歡分手,因為這些東西令他們沒有安全感。

但是,一個不變的定律是 --- 每個人都只有兩條路可走:不是戰勝恐懼,就是被恐懼打敗。

一個被恐懼所限制的人,他很難擴展自己的生活框架,也無法突破過去的生命層次。
  
這樣的人,沒有談戀愛的資格,因為,談戀愛最需要的,就是勇氣。

告白需要勇氣,決定開始需要勇氣,牽女孩子的手需要勇氣,吵架求饒需要勇氣,結婚也需要勇氣,分手更需要勇氣……,只有當我們夠勇敢了,我們才能說服自己:失戀其實沒有那麼可怕!

只有勇敢的人,才能為愛情奮戰到底,也只有勇敢的人,才能迅速的走出失戀的陰霾。

真正的勇敢,不是去刺青、賽車、高空彈跳……,做些很少人敢做的事,那叫「大膽」,非關「勇敢」。

真正的勇敢,是要去跨越自我,挑戰自己從來不敢做、做不到、想也不敢想的事。

很多人都有個迷思,認為女生不需要勇敢,最好表現得楚楚可憐、小鳥依人,才能激起男人的保護慾。

但是你看看那些為自己爭取到幸福的女人,例如:《BJ單身日記》裡頭的BJ、《慾望城市》中的四個女孩、現實生活裡的小S、陶晶瑩、劉嘉玲、周慧敏……,哪一個不是勇敢自信的獨立發光體?

女人的外表最好要柔弱,內心卻一點也不能夠軟弱,要不然,我們怎麼承受得了愛情分分合合、情人來來去去?要不然,我們怎麼能夠在跌落谷底之後,再咬著牙從谷底反彈回來?要不然,我們怎麼能夠硬撐著,三十好幾了看起來還像二十出頭?要不然,我們哪來的勇氣放手,讓自己最心愛的人走?

就下定決心做個勇敢的人吧!愛情有多虛弱,人就可以有多勇敢。

一旦你完成了某件想做卻從來不敢做的事,你就會發現:自己又活過來了!

本文引用自http://www.wretch.cc/blog/lishiyen/20780124
作者是黎詩彥
==========================這是分隔線==============================
果然..我是沒有談戀愛的資格..
因為我什麼都怕..
怕分手、怕孤單、怕寂寞、怕傷心、怕吵架..
什麼都怕,讓我變的沒有勇氣~
沒有勇氣去愛人,也沒有勇氣去接受人家的愛
這是一種自私吧?!
怕自己受傷,所以寧可維持現在這樣的自己
就算明明知道這樣也是傷..但還是告訴自己..一但撩下去..只會更傷
但是..卻忘記空出自己心裡的座位
這樣..又怎麼有辦法接受比"他"還要更好的對象呢?
真的是應該好好考慮與"他"的關係
而不是一再的逃避

要嘛..就勇敢說出口
要嘛..就把它埋葬在心底
二選一!!其實應該很好選..
為什麼我會拖這麼久呢?
真是搞不懂自己再想些什麼!!
或許..該是把勇氣拿出來的時候了..
哈~這句話說過千萬次了!!
It's time to do it!!
埋葬or開口~
==========================這是分隔線==============================
今天來聽梁靜茹的"勇氣"~
希望我能夠勇敢的做出決定!!
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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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08-11-09 10:03
她, 45歲,台中市,製造/供應商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11-09 20:31]:

呵~
真是謝謝姐姐的安慰~
偶會努力的啦!!
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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