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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urice F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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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2004/06/09的日記
作者:
Maurice Fang
日期: 2004.06.09 天氣:
心情:
婚姻
祈求靠著法律的力量保障著愛情
還能有比這個更愚蠢的事情嗎
兩個人相愛在一起
住在一起睡再一起吃在一起
然後有一天不再相愛了
不想再睡在一起了
不想吃飯的時候把冷漠一起吃下去
不想再睡覺的時候跟寂寞一起入眠
應該分開了
但是很抱歉
你要提出你們不相愛的證據
否則只要有一方不同意
你就得繼續讓法律踐踏你的愛情保障他的愛情
還有什麼比這個更蠢的
婚姻是法律的行為
相愛是自然的行為
以法律的行為作為自然的行為的最終目的
這真是荒謬
以法律的準則審定自然的行為
用在犯罪行為剛剛好
用在愛情
那真是天真
婚姻保障了什麼
贍養費
那是婚姻唯一的好處
婚姻限制了什麼
你不能因為感覺沒了而離開對方
但是這不是兩個人在一起的基本原則嗎
看到一堆人追求婚姻
因為感受到年齡靠近而沒有婚姻的保障得壓力而惶恐
真是不知道他們是因為必須要結婚而結婚
還是因為要囚禁自己
跟囚禁所愛的人而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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