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世界上最痛苦的時間,莫過於親人剛去世,但卻又必須強忍著淚水,從新回到工作崗位"
還記得母親是在六月去世的,但新應徵的工作卻是八月就要面臨留班,所以我只好在七月初時就回到補習班工作,而尚未走出喪母之痛的我,在面對這些莘莘學子時也只能強顏歡笑,盡力讓學生喜歡上我,喜歡上我的英文課。幸運地我留班一切順利(留班百分百),招生也順利(學生人數成長一倍),在一切順利且覺得環境不錯的情況下,我找了之前補習班的同事進來當國文任課老師,順便幫忙帶一個年級,原本以為一切是如此的順利,但沒有想到可怕的事卻接二連三的發生。
"不要自以為了解自己的朋友,也許事實並非如此"
遲到是每一個人最不喜歡的一件事,也是每一間公司最忌諱的事情,偏偏這件事卻發生在自己的朋友身上。教書是一個責任,對學生、對家長、對老師、對自己都要負責,如果你為了讓學生成績進步而加課,那你就要對你的學生負責,不僅是不能遲到,更要認真準備課程,正所謂『台上十分鐘,台下十年功』,就是這個道理,但遺憾的是我的同事不是一個這樣負責的人,常常叫學生到班自己卻擺"空城計"(就是自己人沒到,讓學生在門外等),或者是倉促趕來上課,臨時才準備講義及上課內容,結果導致授課效果不佳,影響學生的上課品質。
"無論你為公司賺了多少錢,都不代表老闆永遠不會把你解聘"
結果到了學期結束的那一天,老闆親自告訴我們,要請我們兩個走路,雖然我留班百分百,又讓補習班學生人數成長一倍,但因為我的同事常遲到,老闆實在受不了,但又怕我心理不舒服,最後只好請我們兩個同時走路,那時我真的很難過,因為工作那麼久以來,我只有讓老闆肯定我的工作能力,從來沒有讓老闆開除過,況且我真的幫補習班賺了不少錢,卻因為自己找了朋友進來,而受到連帶處罰的責任,雖然老闆後來要我改到其他分部當主任(什麼鬼啊!都把我開除了,還要我去其他分部當主任,那為什麼要把我開除呢?肯定我的工作能力卻請我走人,真得不懂老闆的心態??),但被開除的這件事實在影響我頗深,況且當時,前一間補習班的老闆在我離職後仍然持續毀謗我,同時我的高中同學也剛好離職,最後我們一群人決定一起成立一間屬於我們自己的補習班,就這樣我第二次開了補習班。
(未完待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