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狀態:    住戶編號:50638
 親園 的日記本
快速選單
到我的日記本
看他的最新日記
加入我的收藏
瀏覽我的收藏
又得一冠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面談工作
 切換閱讀模式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篇名: 車禍
作者: 親園 日期: 2004.12.29  天氣:  心情:
在交通這麼複雜的時期,發生車禍實在難免,但因交通法規的處罰嚴厲,造成肇事人逃逸,以規避責任,實在應該檢討。
我也曾發生車禍,有一次購物回家,倒車到一半時,被一位四十餘歲機車女騎士撞到車門而暈倒,立刻請救護車送醫院,但因我把車子倒好,警察不採認,她住院約一星期後就要出院,而且不談賠償問題,約半年後找來一位曾是代表會主席的人要談和解,一下子找來很多理由,說他無法工作,又要看中醫復建,家中生活不好,要我賠15萬元,我表示是他撞我,而且也沒煞車痕跡,他的速度太快,難道都沒責任,我找來小舅子和他談,最後勉強以9萬元達成和解。
另有一次晚上到斗六夜市,在幹道上時看到一位也是四十餘歲女騎士衝過來,只好停車讓他撞我車前部,這一次我要保留現場,找警察處理,並且次日就告知保險公司經過,他也大約一個星期就出院,也是不談賠償,保險公司要我連絡他來和解都不願意,我們只好放下,三個月後才來談,在斗六市調解委員會調解二次才以8萬元,另外我包3千元紅包給他才解決。
我姐姐說他一位同事和一位機車騎士擦撞,當時雙方都以損害不大各自處理,而未找來警察記錄,但沒多久對方打來電話,要求賠償1萬元,他不理就收到法院起訴狀,理由是他開車撞人逃逸,他怎麼說明法院都不採信,最後判決賠償2萬5千元,真是倒楣。
今天妹妹電話告訴我,父親被一位年輕女騎士撞了,而且逃逸無蹤,雖已看醫現仍無法坐立,他不想讓我們知道,但我姐姐剛好請假知道了,趕緊告知我妹妹,我們才知這情形,我們覺得肇事者實在沒有良心哦。
標籤:
瀏覽次數:290    人氣指數:34330    累積鼓勵:1702
 切換閱讀模式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給本文愛的鼓勵:  最新愛的鼓勵
又得一冠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面談工作
 
給我們一個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