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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朋友的定義
作者: 大帥 日期: 2011.10.02  天氣:  心情:
昨天答應要去幫佩的朋友搬家,本來認為只是用自己的小白,將大型家具運載到新住所而已。

沒想到,到她朋友的住處,才發現她朋友是住在公寓五樓;光是爬樓梯,腿就可能會斷掉,更遑論將要來回往返不知幾次? [:~]

第一次見到她的〝朋友〞,基本應有的待客之道不說;這時需要別人幫她,還沒好聲好氣的口出惡言。 [:6]這時我已經是隱忍著要爆發的情緒,不動聲色想盡快結束〝任務〞。很令我傻眼的是,那個人要搬家,連東西都還沒先整理好,言下之意,好像要等我們幫她整理 [:~]。

可憐之人必有可惡之處!儘管她這個朋友的狀況不是很好,但她要請別人幫忙,口氣上還非常不客氣,好像是理所當然的感覺。是可忍孰不可忍!在不合理的這個情況下,我認為我沒必要去忍受這樣無理的要求。我沒有欠她,忍無可忍之下,我立即爆發不滿,決定離開不做了 [X(]!

時間是要花在有意義的事物上,像這樣不會珍惜朋友的人,根本就不用浪費時間去跟她有任何交集 [(-*]。

如果朋友很重視妳,她就不會這樣狂妄自大,說話不修邊幅,沒有節制的胡亂說話,一點禮貌都沒有。與理想值背道而馳的事,根本就不用去想;因為那是沒有價值的事,而沒有價值就毋須去做。

就讓這種人好好去反省;為了自己的利益,還這麼不客氣的人,是我見過當中最醜惡的類型。少了這樣的朋友,不會對我們自己的人生,造成任何的影響。所以,這種人,我將她歸類為〝永遠拒絕往來戶〞。不要再觸動,類似我這樣的敏感神經。我很忙!時間應該花在有意義的事物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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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11-10-02 12:06
她, 47歲,屏東縣,政府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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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1-10-02 11:27
她, 43歲,彰化縣,流通/零售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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