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常聽到分手的理由就是『我們合不來啦!』
不論是個性、處理事情方式、對方的壞習慣、對方父母或家庭,
都可以冠上『我們合不來啦!』這頂大帽子。
以前我聽到這個理由,我總會抱以同情的態度,
不過等我自己這次也嚐到分手的苦楚之後,
我則開始對這個理由嗤之以鼻!
其實我的嗤之以鼻是有理由的,
想想看:天大地大人口何其多?為什麼你(妳)就偏偏對她(他)有意思?
為什麼一開始兩個人完全從未見過面,你(妳)卻偏偏遇見了她(他)?
古人不云:「萬事起頭難嗎?」
為什麼兩個人卻看對了眼?彼此都覺得對彼此有意思?
然後漸漸地你的心情隨著對方鼓動?然後終於大膽告白?
其實這麼一想,人海茫茫中你就偏偏對對方有意思,
這是一件多麼困難的事情?
既然一開始兩個人連面都沒有見過,但最後卻很合的在一起了呢?
如果一開始這麼困難的起都可以將兩人「兜」在一起了,
最後卻和別人說我們因不合才分開的,這不是很可笑嗎?
於是我想通了,其實不是兩個人合不來,
而是兩個人不願意再付出些什麼、不願意再為對方退讓什麼、
不願意再為對方受一點委屈、不願意再因為習慣對方而繼續,
所以不是兩人不合,而是兩個人選擇不願意再繼續合下去!
就好像拉麵師傅在拉麵條一樣,麵條每經一折就增長了一倍,
然後差不多長了,師傅不願意麵條再長下去,於是拿起切刀切斷!
不過說真格的,如果只有單方有意思繼續下去,
但是另一方根本不想繼續了,即使有心挽回的一方再有心也枉然!
這次自己的分手,對知道來龍去脈的朋友們都知道,
我就是有心挽回卻一再被傷害的。
所以囉!奉勸現在走在「邊緣」的每對情侶們,
如果已經有一方願意再挽回,不妨也放下自己的身段,
好好的聽對方要說什麼,也好好的將自己的意思傳到對方耳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