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值服務
住戶搜尋
心情貼
直播
感興趣
手機交友
還沒登入愛情公寓嗎?
還沒加入愛情公寓嗎?
馬上進入公寓和
10,543,104
個住戶交朋友~
最新留言
想聊天
對我感興趣
互相感興趣
想約會
逗一下
日記留言
紅包抽抽樂!小資變土豪!
素人也能成為明日之星!
移除此區廣告請加入VIP
檔案狀態:
住戶編號:
2159677
獨孤求敗:狗官霸凌害人命
的日記本
快速選單
到我的日記本
看他的最新日記
加入我的收藏
瀏覽我的收藏
2008/12/28的日記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2008/12/30的日記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檢舉原因
此為詐騙帳號
此為廣告帳號
此為援交帳號
他未滿18歲
此為不雅及騷擾留言帳號
其他
篇名:
2008/12/29的日記
作者:
獨孤求敗:狗官霸凌害人命
日期: 2008.12.29 天氣:
心情:
遭聲請迴避,法官就不能繼續審理,收押貪污扁?
刑事訴訟法第18條
當事人遇有左列情形之一者,得聲請推事迴避:
1.推事有前條情形而不自行迴避者.
2.推事有前條以外情形,足認其執行職務有偏頗之虞者.
第22條
推事被聲請迴避者,除因急速處分或以第18條第2款為理由者外,應即停止訴訟程序.
第21條
推事迴避之聲請,由該推事所屬之法院以合議裁定之,其因不足法定人數不能合議者,由院長裁定之;如並不能由院長裁定者,由直接上級法院裁定之.
前項裁定,被聲請迴避之推事不得參與.
...
@};-@};-@};-
貪污扁的辯護人以法官執行職務有偏頗之虞聲請三位法官迴避,依上開法條,蔡守訓等不須停止訴訟程序,仍可繼續執行職務,並裁定羈押犯重罪,曾湮滅,偽造變造證據,且相當可能逃亡海外的2630!:)>-
那麼有把握,就不需要搞拖延戰術?b-(若講話期期艾艾,行事風格詭異的鄭文龍和鄭勝助等人算A咖的話,百分之九十的律師都算超A咖啦!(:|
收押貪污扁?陳致中賢伉儷不也該聲押?:-?否則,讓他們繼續洗錢串證?>:)
若不敢收押2630,蔡守訓將成周占春2nd,可以辭職滾蛋!>:D<
標籤:
瀏覽次數:
238
人氣指數:
238
累積鼓勵:
0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檢舉原因
此為詐騙帳號
此為廣告帳號
此為援交帳號
他未滿18歲
此為不雅及騷擾留言帳號
其他
給本文愛的鼓勵:
最新愛的鼓勵
給本文貼紙:
得到的貼紙
得到的貼紙:
給本文貼紙
本日記尚未得到貼紙
2008/12/28的日記
《前一篇
回他的日記本
後一篇》
2008/12/30的日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