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ny安排未來一個月共六天的輪休日裡,將法律科目中的法條架構進行整理與背記的進度,今天是第一天。方才將「民法總則」完成,總計共約用了5-6個小時,感覺收穫頗豐。
在寫日記前,特地泡個舒服無比的香精澡,算是犒賞自己;在這放鬆身心的半小時裡,順便驗收今天背記的成果,結果相當理想。在必須背記的107條裡頭,只有兩條不小心忘記了,剛剛已經將這兩條特別照顧一番了。哈哈!很多人不喜歡背誦法條、Tony也不例外;然而,如果背誦法條是所謂的「必要之惡」呢?我的淺見是:一定要想辦法讓這個過程變得有趣、容易且記得牢。
由於明天中午要去老媽那邊用餐,Tony得早點就寢。各位鄰居晚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