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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人與人的緣分,由無明的一方決定
作者: alieen 日期: 2010.03.13  天氣:  心情:

當我覺醒後,我才發現,世間最可怕的人,不是小人,也不是壞人,而是無明的人。     




我有位女性朋友,才結婚幾個月就離婚,原因是她不想看別人的臉色過生活。她說,婚 後 先生就去上班,算是高收入的主管階級,她在家閒著無聊,偶爾去逛街購物刷卡,也不過十幾萬元,她先生看了刷卡單,說要限制她的額度,她一氣之下,就把卡丟到先生臉上,說自己要去上班賺錢,然後自己去辦卡,去購物,去過自己的生活,再也不要看人家臉色。  




我問她先生一個月的薪水多少?她很得意的說不多,大約只有十萬元。



我聽了她的回答,內心開始為她的人生感到遺憾。   




因為,從客觀的角度來看,她的先生不是個小氣的壞蛋,而且也應該是個能包容的人;相對的,她的衝動,反而是結束兩人緣分的關鍵。   




尤其,當一個男人當到了主管級,雖然賺的錢不算少,但工作的壓力想必也是很大的,相信他也是怕老婆擔心,才沒有讓她知道工作上的辛苦,結果,她反而不知惜福,還覺得他的薪水太少。   




像她這種活在「無明」中的人,老實說,我們身邊就一大堆。



我的鄰居是一位老實人,但自從被公司裁員失業後,就一直意志消沉,賦閒在家。他們家的每月開銷,包括房貸和小孩子的學費,都由他老婆在餐廳當會計,一肩扛起來。   





雖然大家都很熱心,幫這位鄰居介紹工作,但他總是做沒幾天,就不想上班。後來,他開始去和人家賭博,一開始小賺一點錢,後來一輸再輸,連孩子的學費和生活費,也都拿去賭。   




因此,我經常可以在半夜,聽到他們夫妻在吵架。後來,兩人吵到門外,驚動里長,這位失業的鄰居還請里長和我們這些住戶來評評理。




他的意思是,他也是為這個家好,才會想去翻本,並不是他愛賭,而且他已經摸到賭錢的祕訣,只要再給他一點賭本,他會贏很多錢回來養家。    




然而,他老婆卻哭著說,家裡的錢早就被拿光了,現在身上的一點錢,也是去娘家借來的,再拿走,小孩子要吃什麼?   




里長和住戶們聽了,就說是鄰居不對,鄰居一氣之下離家出走。



後來,聽說他欠了地下錢莊很多錢,從此就沒有再回到這個家。   




無知,人皆有之,只要你承認自己的無知,並不會危害他人。  




然而,無明就是很恐怖的東西。   




老子說,知人者智,自知者明。  




所謂的無明,是你沒有覺察自己是無知的,甚至相信自己是對的,聽不進去別人的苦勸,而且還把自己的妄想付諸行動,害人害己。  




因此,無明的人,是最可怕的,尤其這個人,是你的親人或有共同利害關係的人。   




據說,我老家鄉下有一位大地主,生了三個女兒,這三個 姐 妹感情非常好,即使上學或回家讀書和睡覺,都在一起,不願分開,在鄉里間成為佳話。   




然而,三 姐 妹長大各自嫁人後,大 姐 和二 姐 兩家人仍是住在一起,感情和以前一樣好,只是小妹嫁到遠地,嫁給了一個生意人。 




過沒幾年,小妹的先生似乎生意不順,負債累累。有一天,小妹回家來,要求父母提前把家產分一分,父母聽了差點昏倒,大 姐 二 姐 也罵小妹不孝,但小妹又哭又鬧說自己本來就應該拿家產,現在她缺錢,提前拿有什麼不對?   




父母拗不過她,最後答應把家裡的田產和不動產,分了三份。  




小妹又哭鬧起來,說應該分成四份,她拿兩份,因為大 姐 二 姐 都沒有負債,先生又都有賺錢和積蓄,她的老公負債累累,難道全家人都對她見死不救?不怕她老來沒有依靠?  




大 姐 二 姐 聽了很難過,她們並非在意那些家產,而是心寒小妺何時變得如此現實自私,又不講道理。  




然而,小妹仗著父母寵愛她,哭鬧之外又絕食抗議,大家只好依了她。



小妹拿走了家產後,大 姐 二 姐 也開始疏遠她,漸漸的和她形同陌路,可以說,她為了家產,斬斷了和家人的緣分。  




人與人之間的緣分,是深或淺,長或短,是否會變成善緣或惡緣,全由無明的一方決定。   




我的一位高中同學,是經營健康食品的。  




有一天,他來找我借錢,說周轉上有急用。我為了減輕他的心理負擔,就說乾脆買他的健康食品來吃,讓他有收入。   




然而,他似乎以為我很有錢,每隔幾天,又抱一堆新的產品,來向我說明,說吃了對身體哪裡很好,很有幫助。我心想他可能又缺錢,於是又向他買了一堆。同時,向他暗示,我自己的收入也不高,而且家裡的健康食品,也已經堆成一座山了,幾年也吃不完,可以暫時不要進貨了。  




他笑著說他懂這道理,我心想他應有自知之明,不會再來了。   




想不到,才隔了一個禮拜,他又抱一堆什麼國外最新進口的產品,硬要我買下,而且為了感謝我的支持,除了再打折外,錢可以先欠著,等我日後手頭方便,再來向我收。  




我聽了,心裡為他感到遺憾。我很清楚,這一次,我跟他的緣分真的盡了。  




我開門見山的告訴他,不應該把我當呆子,把我的真心幫忙,看成是冤大頭。   




他聽了氣得漲紅著臉,胡言亂語把我數落一頓就走了。從此,兩人沒有再聯絡。  




人跟人,是否能做朋友,或是成為仇家,不是靠緣分,往往是由無明的一方決定的。  




如果你在人際關係上,也有和我同樣的感慨和無奈,就先讓自己保持覺知吧!或許,在某些人眼裡,我們就是那個「無明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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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10-04-08 19:36
他, 53歲,南投縣,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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