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每日報紙頭版總是在報導淫魔的事
或是誰誰誰在呼籲拒看那些照片影片
發現那些呼籲者
幾乎都是「女人」
而在許多論壇裡
都會聽到有人在討論這話題
並爭相詢問跪求載點
只為一飽眼福
那個誰誰誰
我看過了
在保守華人社會裡
當這些東西流動時
人們看到的及討論的
大都是「那女的表情好怎樣.....」
至於男的
最後鮮為人被注意
幹這種事會被判死刑嗎
還是判殺人罪至少十年起跳
根本不會
一般觀念認為
男人可風流但不能下流
用藥迷姦更是下流做法
其實
今天和你可以親密到體液交換的人
什麼時候將永遠不連絡
沒人知道
留下的剩腦袋裡的回憶嗎
拜科技之賜
手機、相機、錄影數位化十分方便
當然儲存也十分方便
記憶卡最小如放手機裡頭那種
隨身諜、隨身硬碟、光碟片
甚至上傳遠端的雲端空間做存放
禁的了嗎
條子要方便交差
查扣電腦主機、搜索儲存裝置好覆命
但資料有備份
主機剛好可以再買新的
資料再灌就還是活跳跳一台
有差嗎
說是為了女人的名節
TMD
現在還有誰有資格可蓋貞節牌坊
這類新聞層出不窮
跟情殺一樣
永遠不會消失
不同的是
影像資料將永遠流傳在人間
其聲音、影像、媚樣
停留在陌生人的儲存裝置
任人瀏覽
大家馬都看女的
誰在看男的
這就是華人世界
以下是見過最高招的新聞事件
這絕對關沒幾年
因為無手刃對方而是對方自裁
殺人於無形
恐嚇取財是一條罪
散佈妨礙風化是一條罪
依一罪一罰來算
能關上幾年?
散佈最重二年
殺人罪至少十年最重死刑
但人不是親手殺的
就無關殺人罪
嚴重嗎
抵毀一個人一輩子
讓鄰居、親友、同事、陌生人等
赤裸裸呈現如AV女優的情節無費放送觀賞
就算關上最重二年吃免錢飯
划算不划算
檢方即檢察官
只是提出上訴的一方
真正決定判決的
是法官
從重判刑是多重?
玩文字遊戲罷了
遊戲規則搞清楚
再來玩遊戲
後果輕重自己最清楚
洩裸照害女羞愧自殺!檢:從重判刑
更新日期:2011/02/24 11:08 擔任相機代理商的侯姓男子,因為不滿在教會認識的已婚的彭姓女友要求分手,不但散佈裸照給女方親友,還恐嚇取財,害女方離婚、身心受辱,今年春節前夕臥軌自殺身亡!檢方怒斥侯姓男子太惡劣,昨天依恐嚇取財未遂等罪嫌起訴,並請法院將這名「教會之狼」從重判刑!
侯姓男子和當時已婚的彭姓女友,情到正濃時拍下的一張張親密照,沒想到卻是彭姓女子惡夢的開始,因為後來彭姓女子要分手,竟然被曾擔任相機代理商的侯姓男子,拿親密照威脅要錢。
彭姓女子不願給錢,這些私密照被po上網,還寄給她丈夫和同事,讓被害人身心受辱,婚姻破裂,得了憂鬱症,更在今年春節前夕自殺身亡。
侯姓男子坦承,平時常出沒各教會,就是為了認識女性,還說除了彭姓女子,他還用 相同手法,恐嚇詐騙了很多女性,警方也在他的手提電腦裡,找出大量其他女子的不雅照,檢方認為侯姓男子太惡劣,決定依恐嚇取財未遂等罪嫌起訴,請法院從重判刑。
真正的人性
台北報導
淫魔富少迷姦偷拍女明星事件,現在已經呈現失控狀態,就連立法院忙於國事的立委諸公們,
據說也為了這些外流的淫照四處奔走,不僅要助理幫忙尋找,還問記者手上有沒有?
這幾天在立法院,大家見面的第一句話幾乎都是:「你拿到幾張了?」
讓原本應該嚴肅問政的立法院,驚人地陷入蒐集淫照的奇怪現象中。
這幾天主跑立法院新聞的記者都表示,原本在國會殿堂上嚴肅問政的立委,
最近都一改犀利模樣,還會主動跑到記者室和記者們親切的打招呼;
但寒暄幾句過後,就會將話題轉到淫魔富少的迷姦偷拍事件上,
探詢記者手上有沒有外流的淫照,可以彼此互相「交流、分享」。
有記者更私下透露,某政黨內原本形象清新、戮力問政的派系高層,
竟然還為了找出這些外流的淫照,而在黨內例行會議上和部門主管「共同研商對策」,
希望可以「畢其功於一役」,一次拿到「全套光碟」,不要再一張一張的四處蒐集。
對於這股立法院的淫照怪象,有記者便打趣的說:「其實也不錯啦!
現在幾乎每天都在進行『黨團協商』,一團和氣,也不會打架,
大家都在討論怎麼找出光碟。」這種和諧的景象,實在很難得一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