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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偷斤減兩
作者: bossk 日期: 2012.01.17  天氣:  心情:
link:http://tw.news.yahoo.com/%E7%A3%85%E7%A7%A4%E5%8B%95%E6%89%8B%E8%85%B3%E8%B3%BA-%E5%8D%8A-%E9%80%81%E6%B3%95%E8%BE%A6-052214950.html

磅秤動手腳賺一半 送法辦
中央社 – 2012年1月17日 下午1:22
(中央社記者林淑媛台北17日電)農曆春節將近,民眾忙著採買年貨,標檢局查核磅秤,發現新北市永和區溪州市場外圍莊姓攤商磅秤動手腳,賣一公斤賺半公斤,標檢局依刑法208條,馬上將攤商移送永和派出所。
標檢局為替民眾看緊荷包,1月2日起擴大辦理春節磅秤專案檢查,首波磅秤檢查至1月13日為止,總計已查1萬1843台,合格1萬1807台,不合格36台,其中包括1台動手腳磅秤,目前已經遭到禁止使用。
標檢局查獲磅秤遭動手腳的是新北市永和區溪州市場外圍莊姓攤商,這名攤商販售進口糖果,標檢局人員以1公斤、2公斤與3公斤標準法碼進行檢測後,電子磅秤分別顯示1.525公斤、3.505公斤與4.575公斤,已經超出規定的公差正負5公克(2公斤以下公差)與正負10公克(約30公斤公差)非常多。
標檢局表示,莊姓攤商磅秤動手腳,也就是每賣1公斤進口糖果就賺0.525公斤之多,以每公斤63元糖果,每買1公斤就要多付將近33元,民眾買愈多虧愈多。
標檢局現場即把莊姓攤商以涉嫌違反刑法第208條規定,將他移送永和派出所。但官員說,由於查獲現場並沒有莊姓攤商與消費者交易,是否構成詐欺罪,還有待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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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事太多了,消費者買東西的時候,要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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