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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2009/11/21的日記
作者: 作書蟲也作玩家 日期: 2009.11.21  天氣:  心情:
曬傷的原因來自紫外線。
人類肉眼無法看到紫外線,但它是一種光。
用波的語言來描述,它是比紫色光的頻率再高一些光。
傷害皮膚的紫外線是能量大的光,
紅外線則是能量小的光。

十九世紀的科學家為了研究光的能量,
了解「不同顏色的光照射到金屬箔時,
光的能量會使金屬的電子飛出」,
紛紛投入光電效應的實驗,
詳實研究與我們曬傷經驗相同的現象,並得到以下結果:

①照射光的顏色相同時(相同頻率),
不管強度多強,放出的電子能量都是一樣的,
不過放出的電子數目會增加;
②照射光的頻率越高,電子獲得越大的能量,飛出的氣勢越大。

這兩項摘要跟我們的曬傷的經驗是符合的。

根據光電效應的實驗結果,愛因斯坦指出,
光的能量 E 中有一個基本單位,
這個基本單位的量取決於頻率 v,與 v 成比例。
愛因斯坦稱這個基本單位命名為光量子,
因此這個假設又被稱為「光量子假設」,
意思是「光由光量子構成,光的強度取決於光量子的數目」。
也就是說,愛因斯坦主張「光是粒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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