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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你住的是公寓改建式套房嗎?
作者: 阿丹 日期: 2011.06.19  天氣:  心情:
最近幾年,不管是在大學還是辦公區或是捷運站附近,可以看到許多屋主,將房子隔成好幾間小套房出租,收取多一點的租金,不過現在內政部有了新規定,那就是只要5樓以下公寓建築物增設廁所或浴室,以及2間以上的隔間,如果沒申請就視同違建,可罰6萬到30萬甚至強制拆除;雖然有房東認為,政府機關應該把規定講清楚,不過也有住戶說,套房出租的份子比較複雜,如果政府介入管理,安全上會比較有保障。

原本的3房2廳經過改裝搖身變成幾間小套房,每個月的租金可以賺幾萬元;不過現在內政部規定,5樓以下公寓改建套房,只要有增設浴廁、隔間沒有申請就視同違建,可以罰6萬到30萬甚至強制拆除,租屋業者認為不合理。租屋業者:「畢竟以前沒有法律依據,屋主按照自己的方式使用,也不知道合不合理。」

租賃業者大呼不合理,不過坊間有些套房的確問題重重,電路管線外露,增加電力負載...如果一不小心發生危險可不得了,而且套房的出入份子多且較雜,讓其他鄰居住戶不放心。一般社區住戶:「有時候門沒有關,有時候又沒帶鑰匙,(喝醉酒)在樓下大聲喊叫!」

有些住戶還私下透露,擔心套房隔間造成公寓的結構破壞,安全上產生疑慮,以後如果還想隔套房做生意,房東可得按照規定申請,免得房子變成違建。而且今後申請政府列管後房東的出租所得將必須乖乖交稅,無法在有逃漏稅的情況產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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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是民國96年左右的新聞,但是直到現在還是適用的

還好自我十八歲離家之後迄今從未住過公寓改建之小套房
即便最近幾年常常搬家
每次上網火眼金睛的四處找尋中意的物件
一來剛好我不愛住公寓
二來也沒那個肺活量爬樓梯
所以倒也不怕老屋齡的公寓大樓的種種公共安全性堪慮

倒是來我家看到這篇報導的各位
如果你也是像我在外租賃獨居的人
那你就要給你住的房子打個分數囉
畢竟萬一地震來的時候可是遭謀漏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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