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輕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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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男女滿足10個條件 才能做夫妻
作者:
輕舟
日期: 2013.05.05 天氣:
心情:
男人遇上女人,從相識相知到相戀相愛,最後結為夫妻,所謂“有緣千里來相會,無緣對面手難牽”。男人女人相識相戀也許是一種偶然,能否婚姻結為夫妻則是靠必然的內在因素。茫茫人海,相愛的人很多,但並非所有的人最終都能牽手步入婚姻的殿堂。相愛容易相處難,適合做夫妻得滿足一些基本的要件,否則勉強結為夫妻,日後也將難有持久的幸福生活。
一、兩個人首先得是談得來的朋友。
作為夫妻,最基本的應該是朋友,而且應是好朋友或知已,除非你們只是純生理意義上的傳宗接代型夫妻,否則連朋友關係都達不到怎麼做夫妻,即使勉強做了夫妻也將無法持久。
二、至少有大致相同的人生價值觀。
物以類聚,朋友間都應該在人生觀世界和價值上有基本一致的認識,至少能彼此默認對方的人生價值觀,否則怎麼做朋友?朋友尚且如此,夫妻要長期生活在一起,當然更得有共同的人生價值觀。夫妻追求的人生和生活目標不一致,對事物的看法存在嚴重的分歧,婚姻怎麼進行下去?
三、彼此要能做到充分瞭解信任。
瞭解對方是人際交往的基本前提,而要想做夫妻,瞭解當然是最最基本要做到的。對對方不瞭解,對方的家庭背景、受教育情況、性格脾氣、個性特質、生活習慣等等,這些都應該充分瞭解,至少得有基本的瞭解。瞭解當然還遠不夠,在瞭解之後,如果你能接納你所瞭解的這些東西,你還得充分的信任對方,沒有信任就沒有交往,夫妻尤其如此。
四、有矛盾衝突時兩人很容易溝通。
人與人之間當然難免會出現一些問題和矛盾,夫妻當然也一樣,而且因為天天在一起,發生摩擦衝突的可能性還更大。有矛盾不可怕,可怕的是彼此無法溝通而讓矛盾發展激化到不可收拾的地步,所以做夫妻的一個重要且基本的要件就是遇事彼此很容易就能溝通。
五、彼此有基本的犧牲“吃虧”精神。
夫妻之間是一種權利和義務的結合,但得到的東西和你付出的東西並不會總成比例,更不可能完全對等。夫妻一方總是會付出多些,而另一方會少些,作為夫妻當然不能斤斤計較,要有奉獻犧牲精神。婚姻中沒有誰欠誰的,也沒有高低貴賤之分,甘於犧牲付出也是做夫妻基本的要件之一。
六、能做到對彼此的寬容大度。
人都會犯錯,人都有缺點,夫妻之間由於是近距離的接觸,更能發現錯誤和缺點,因此作為夫妻更應有一顆寬容大度的心,能正確和理性地看待對方身上的缺點和所犯的錯誤,既不吹毛求疵,也不無原則地縱容。寬容小的和無關緊的缺點和錯誤,幫助對方改正大的錯誤和缺點,夫妻要一起進步。
七、志趣情趣要能基本相投。
人各有志,但作為夫妻的雙方,則應在志趣方面保持基本的一致,在興趣、志趣、情趣方面能大致相同的看法觀點,唯如此才能步調一致而不會越走越遠甚至離心離德。志趣基本相投才能在一起長期生活,貌合神離的夫妻不可能幸福。
八、能經受考驗,彼此支持。
婚姻不同於戀愛的重要一點就是,婚姻得面對更多的現實生活壓力和問題,婚姻也更煩瑣甚至乏味,因而遇到的困難和難題也多得多。無論是妻子還丈夫,無論是生活中還是工作中,都會遇到不可預期的一些難題,這並不可怕,關鍵是要能得到對方的堅定支持。如果一遇到問題就退縮,這連朋友都不如,以後的婚姻生活將無法進行下去。
九、能接受彼此的家庭親人。
很多年輕的戀人往往容易忽視這一點,認為婚姻是兩個人的私事,可以不考慮其他,這當然是一種天真的浪漫主義。婚姻是兩個年輕人的事,也是雙方父母和兩個家庭的事,夫妻除了彼此的相愛,還必須要能接納對方的家庭,假如你根本無法忍受對方父母家庭的一些作為,而他們又無法做到毫不過問你們的事,那麼你今後的婚姻生活將會後患無窮。
十、有基本的物質經濟做基礎。
適合談戀愛並不等於適合結為夫妻,因為婚姻除了浪漫更多的是柴米油鹽醋的現實生活,沒有一定的物質經濟作基礎,婚姻生活不可能進行下去,所以兩個過於具藝術家氣質的人可能不適合做夫妻,因為他們極可能都沉於浪漫的藝術生活,而不知道如道如何面對生活和賺錢養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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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 53歲,新北市,醫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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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3-05-12 2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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