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是一種很賤的生物,總是要等到失去了之後,才知道悔改,但當你又得到的時候,
你又是一副無所謂的樣子,這是通病嗎?如果不曾得到過,是不是會比較好呢?
我們總是汲汲營營的去追求某種人.事.物,最後卻又一副無關緊要的態度,
如果一定要等到失去了之後,才了解到她的重要與可貴,那我寧可一切從沒發生過,
放棄,有時候並不是因為自己的無能與無力,而是為了成全她人的幸福,
得到,有時候卻不代表那就是屬於妳的伴侶,而是因為自己的一廂情願,
如果沒有發生那件事,或許妳會比現在更開心.快樂,或許這只是一件意外,
只是老天爺與妳開的一個小玩笑,只是為了讓我了解世上有妳這一個人的存在,
沒有我的日子裡,妳會過得更好,沒有妳的生活裡,我會祝福妳要更幸福,
我,寧願永遠笑著流淚,也不哭著說後悔,放下不屬於我的妳,對大家都好,
妳相信緣分嗎?如果有緣,我們還會再見面,如果有份,我們一定會再見面的,
如果天意如此,我們也不必覺得對不起對方,如果這是命運,我們只能祝福對方,
可笑的是,妳我卻還在找尋幸福的下落,這是機緣未到?還是命該如此?
如果不曾尋找過幸福,就不會知道牠是一種近在咫尺,卻遙不可及的夢,
引用溫瑞安的四大名捕裡追命的一句話:得之,我幸;失之,我命.
悔恨當初不聽勸,改時太晚人難見.
一世情,一字緣,一生只求佳人伴;
一生命,一線牽,一路相隨良人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