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看到一篇關於廢除死刑的文章~個人覺的實在寫的非常好~ 所以將此文po上來給各位朋友參考參考! 我可以不反對廢除死刑,但是有條件! 其一: 所有推動廢除死刑者,簽名連署並簽下切結書,每月捐出薪資3/1至2/1作為這些死刑犯變成無期徒刑囚犯之食宿,管理費用。 這很合理吧?! 你要保他命,當然要照顧他啊!就像你要生就要養,今天這個人的生命是你給他的, 等同你生出來的小baby,總不能你光喊著要生要生卻不肯養,而叫別人出力吧?! 其二: 所有推動廢除死刑者,每個認養一個死刑犯,並負起規勸向善之責, 若該名囚犯有幸假釋或脫逃,卻又犯下其他罪行,認養者連坐同罪, 若該囚犯下殺人以上之罪行,認養者妻小擇一連坐。 這也不能說不合理吧?! 你要給他認錯贖罪機會,你就該身體力行一同參與,總不能你嘴巴大聲嚷嚷讓犯人贖罪的機會,卻交給佛祖上帝, 就算他死性不改,那也是你最善良正義的選擇啊!連坐帶罰很應該吧?! 你會不會說這關你妻小啥事?? 哈!這當然不關你妻小的事!! 但前提是『該囚犯犯下殺人以上之罪行』啊! 別人的妻小犧牲生命換你的清高正義,你家妻小也該一同感受你的嵩高道德信仰, 不關你妻小出來背書也是應該!總不能別人的小孩死不完,這是你的選擇阿! 若所有廢死聯盟成員或推動廢除死刑人負同意上述兩點~那我就『不反對』廢除死刑! 看完這篇文章,只覺的真要給他大力拍拍手! 蓉蓉個人也非常反對廢除死刑,殺人都不用償命的話 那以後不就可以高興殺多少人就殺多少人, 反正只要被關,又不用賠上一條命!這不過是讓社會變的更混亂罷了! 至於那些反對死刑口中大愛的人,那是因為死的不是你家的人,所以才可以說的這麼輕鬆! 你救了他一命,而他殘害的卻是幾十條人命,還不包括放出來後可能還會繼續殘害更多的人, 這就是你口中的『大愛』! 聽起來還真是諷刺!! 要是那些反對死刑的人真的可以用行動證明,真的有辦法做到上述的二點~ 那我也就可以『不反對』廢除死刑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