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面前,K 把妝都哭花了,看著他日漸憔悴的臉,我心裡又心疼又生氣。但同時,我又有種彷彿這齣戲已經持續了一世紀的感覺,從心中油然而生。我已經不知道和他講過多少遍,跟這個男人分手,實在一點也不可惜。分手的確是 K 提的沒錯,但這位 K 的前男友,卻用「誠實」這件彷彿很合乎道德的事,操縱了 K 的感情。
當 K 已經三番兩次發現他與其他女人傳曖昧訊息,甚至傳到床上去,並且對外聲稱自己單身,K 只是他的好朋友。在這樣的情況下 K 提出分手,對方卻把責任全部推得一乾二淨。「分手是你提的,我只能被動承受」他重新以受害者的身份出現,讓 K 被罪惡感團團包圍,痛苦不已。(延伸閱讀:相愛容易分手難!練習面對分手的藝術)
「對於段數最高的騙徒而言,誠實是最上乘的騙術。當無法以虛假的事實掩人耳目,唯有誠實一計能模糊他人視線,引出世人眼淚,讓他們看不清楚。誠實不再跟個人的良知有關,而,跟別人的良知有關。本來是,因為我的良心說話,所以誠實;現在是,我誠實,所以別人的良心說話。」
我特別喜歡胡晴舫《濫情者》這本散文集,因為篇篇都是那麼真實而血淋淋的人性。當 K 的前男友大大方方說出自己的誠實,等於卸下了身上所有的責任,將決定權重重地壓在 K 身上。並且,若 K 此時選擇離去,彷彿就是背棄了一個誠實的人。
情緒勒索,從加害者成為被害者。
K 的前男友,除了扭曲了誠實,還是個情緒勒索者。如果你問我,在這個世界上,什麼樣的人最好不要靠近,那麼情緒勒索者絕對是遠離名單上的第一名。
「對情緒勒索者(Emotional Blackmailer)來說,製造欲加之罪最快的方法就是用『推卸責任』這招;不管遇到什麼令人沮喪的問題,全部把它推給被勒索者就對了。既然我們所擁有的罪惡感機制會讓我們捫心自問:『我是否傷害了別人?』那麼,大部分的人自然會在被指控傷害某人的情況下,產生罪惡感,而忽略事實經過到底是不是這樣。」病理治療家 Susan Forward 在書中這麼說。
每個人都有很重要且親密的人,但若我們或是對方,把這份親密視為籌碼,拿來進行愛的等價交換時,我們換來的,絕對只有罪惡感和壓力。K 的前男友,知道 K 還愛著他,因此在做了那麼多傷害 K 的事之後,反過來用「是你提了分手」這件事,把自己的身份由加害者轉換為被害者,放大自己的傷害,使 K 產生濃烈的罪惡感,進而達到自己想復合的目的。
我從來就不相信天作之合或是真命天子/天女這樣的事情。「當你選中了你的另一半,等於也選中了一組必須克服的問題。」心理學家 Dan Wile 曾有過這樣的言論,而我認為,這才是愛情的真面目。每段關係,都會有相對應待解的課題,無論彼此努力過後,有沒有辦法克服你們的問題,至少,能做到問心無愧的,帶著祝福的,給對方一個真心的微笑。「是因為你比較勇敢嗎?」
深夜裡,接到 K 打來的電話。他聲音哽咽著,說他很痛苦,他問我,這樣的痛苦什麼時候會結束。我說,這件事情沒人說得準,有可能是一個月,三個月,也可能是一年兩年,但我們永遠得學會靠自己走過這一遭,不是透過新的戀情,不是抓住浮木,而是靠自己的力量,走過這一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