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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註生與註死
作者: 雋嶔 日期: 2016.09.07  天氣:  心情:
註生與註死




有云:「未先註生,先註死」;亦有云:「生死有數」,在在說明人之生死,冥冥中定數已在。

然則,亦有云:「天作孽猶可違,人作孽不可活!」此語說明在人生歷程中,若係自作孽、自行惡趣,則大羅天仙亦難救命!



我人在未投生之前,十殿轉輪台前已將你人生大事敘明,因此人生有幾許命關災劫、幾時命終,已是詳述冥司生死簿中。

因而當你在人生歷程中,如何趨、避命關災劫,即是如時至命終。

易言之,不致因命關災劫未脫乃致夭折,正是延命之機。



因為既然人生有註定之命關災劫,當然亦相對有可求壽之「殊機」,

但前提是:你不能在第一次命關災劫顯露之時,即已應劫枉亡;當然即失去求壽之機。

(應劫枉亡並非合該命終,因此乃謂之「枉亡」。)



命關災劫註入人生命程,絕大多數是以累世因果業障所形成。(注意,是業障,並非單一因果)

因此,最多每人僅止五次,或有人僅一、二次而已,需視當下你累業緣熟于此世之輕重。


不過,既然人皆有之,平素何不勵行善功德?(尤其積造陰德及福德,可以甚為快速化解命關災劫。

當然,陰德係指救人命,或維護人之貞節,較不易遇上;但福德乃指「不求顯名」,則眾生輕而易舉。)


故眾生不論有修行無修行,行善造功德當可斟酌而行;而且若能遇上積陰德之事,當應力行,以利自身化災劫。



再者「求壽」,天律明訂每人一生可求壽一至三次;

換言之,當你未雨綢繆願行求壽,除非劫已顯成,過遲乃無可挽回;

上天慈憫,至少恩准一次求壽之機。若累世福德較為豐厚,則二次、三次悉皆可能!



本節所云之主旨,即是闡明世人既有面對劫關之必要,上天相對亦恩賜化劫延壽之殊機。

世人欲求延命,此理不可不知!



(摘錄:拱衡雜誌第282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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