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市潘姓孕婦是公車通勤族,個兒很瘦小,即將臨盆。她說,有的婦女或上班族,會主動讓座給她,多數是生過孩子的媽媽。倒是經常碰到學生佔據博愛座,有的假裝看外面,有的在聊天,就是不想讓位。
潘婦說,一週前,早上坐基隆市暖暖線公車準備上班,公車前面的博愛座和走道,滿滿都是學生,她小心地站穩,突然聽到司機大聲罵人,要求大家讓位;有位男學生不太好意思地站起來讓座給她,讓她很感動,一整天都心情很好。
在公車處服務二十七年的吳清祥說,以前念書時,老師、父母都會要求學生要讓位,現在學校教育都不教這些了,他經常看到一群學生不排隊搶著上車,有時老人、孕婦很辛苦,他就會請學生讓位。他希望學校加強排隊與讓座的生活道德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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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擊並拍下照片的乘客小史(化名)告訴《蘋果》,前天晚上六時許,正值下班尖峰時間,兩名年輕正妹自台北車站搭車往淡水,她們一上車就坐在深藍色「博愛座」聊天;次站、即捷運中山站上來一名大腹便便的孕婦,倚著博愛座旁的鐵桿、甚為吃力,兩女卻繼續閒聊,其中一人還瞄了孕婦一眼,根本不願讓座。
小史指出,滿車的乘客都以譴責眼光望著兩名正妹,有人看不下去起身讓座遭孕婦婉拒,孕婦隨後於劍潭站下車。小史氣憤地說:「博愛座旁貼著斗大標語『給愛心留一個位置』,圖示也標示著要讓座給孕婦,她們實在是太糟糕了。」
律師廖芳萱表示,讓不讓座雖可受公評,不過兩女不是公眾人物,網友只能陳述事實,若留言出現情緒性的謾罵字眼,可能遭兩女控告妨害名譽罪,如「敗類」一詞就真的很不恰當,萬一網友人肉搜索並公布兩女足以辨識的個人資料,如姓名、教育、職業等,可能觸犯《個人資料保護法》,可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5日凌晨,新竹市某大學洪姓男學生在校內便利商店猛踹女同學新竹市洪姓男學生,在校內便利商店突然猛踹女同學一腳,女子被踹飛後,男子還想再補幾腳,被店員阻止。
女子被踹飛後,洪還上前補上數腳。恐怖踹人畫面被店內監視器錄下來,影片被PO上網,引發網友撻伐,認為有什麼「深仇大恨」,這麼暴力?
標題「XX大學最大尾的XX」的影片,畫面可見女學生原先跟店員在超商內櫃臺,兩人有說有笑,洪雙手交叉在胸前,冷冷地看著他們,女子聊完天後,轉身往門口經洪身旁,洪忽然猛踹女子,女子被踹倒地,嚇得撐手往後退,洪又衝上來補上一腳,店員馬上出面阻止。
影片下方有一段敘述指出,事後其他同事問洪說,「你難道都不怕被告傷害罪嗎?」洪說「I don't care!」冷血行徑也讓網友直呼「好恐怖」、「是有什麼深仇大恨嗎?」
超商店長說,影片中2名學生在超商打工超過1年多,工作態度認真,不過雙方個性「不太合」,因此班表也都排開。當天女學生到店裡買東西,看到認識店員聊了幾句,洪不滿兩人耳語,覺得好像在「說他壞話」,一時衝動踹女子。
校方表示,洪姓學生情緒控管不佳,事後校方立即處理,也通知雙方家長前來調解,「打人就是不對」,校方會再開會討論懲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