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森鼎豐保險代理人 生 活 智 庫
檢附下列文件以及規費,向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申請:
一、 智慧財產局統一印製之商標、 服務標章、證明標章或團體標章註冊申請書。
二、 繳交相關申請商標註冊、 申請服務標章註冊、申請團體標章註冊之規費。
三、 申請人營業之相關事證 (如申請防護商標或防護服務標章則毋需檢附)。
四、 商標圖樣15張,如為彩色者, 應另附黑白圖樣3張,其長及寬不得超過 5公分 。
五、 申請聯合或防護商標(或服務標章)註冊者, 應另附正商標(或服務標章)註冊證或審定書影本乙份。
六、 如委任商標代理人者,須檢附委任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