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愛我還是需要我~下* 情人總忍不住想用對方的束縛來保障自己的安全, 卻不知只會帶來更多的煩憂。 而一個願意對方完全自由的人, 又有誰捨得離棄? 只是道理雖然簡明,當事到臨頭, 總是不容易做到罷了! 有人問:『你為什麼喜歡一個人?』 我只能夠說出為什麼不喜歡一個人, 卻說不出為什麼喜歡個人。 喜歡一個人,是一種感覺。 不喜歡一個人,卻是事實。 事實容易解釋,感覺卻難以言喻。 愛情是忽然有一個人,我們覺得一見如故, 很想靠近他, 我們的內分泌忽然起了翻天覆地的變化, 很想擁抱他。以後,無論快樂或哀愁, 我們也想不起當初為什麼愛他。 只有當我們不愛一個人時, 才會找出不愛他的原因,因為我們開始挑剔。 任何一個人,只要你去挑剔, 一定找得出缺點。 越去挑剔,缺點越多, 我們便可以說出為什麼不喜歡他。 我們想買一件衣服時, 即使發現他有小小瑕疵,埋怨幾句, 也肯將就,因為只有這一件, 而且我們太喜歡它了,瑕不掩瑜嘛! 假使我們根本不想買那件衣服, 它的小小瑕疵便是致命傷。 我們更會努力地找出其他缺點, 譬如質料不夠挺,顏色太鮮豔, 向售貨員證實,我們不是隨便來逛逛的, 我有認真考慮過的呀! 分手可以有很多原因, 結合卻只有一個原因, 原因就是:不需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