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沉穩
(1)不要隨便顯露你的情緒。
(2)不要逢人就訴說你的困難和遭遇。
(3)在徵詢別人的意見之前,自己先思考,但不要先講。
(4)不要一有機會就嘮叨你的不滿。
(5)重要的決定盡量有別人商量,最好隔一天再發布。
(6)講話不要有任何的慌張,走路也是。
二:細心
(1)對身邊發生的事情,常思考它們的因果關係。
(2)對做不到位的執行問題,要發掘它們的根本癥結。
(3)對習以為常的做事方法,要有改進或優化的建議。
(4)做什麼事情都要養成有條不紊和井然有序的習慣。
(5)經常去找幾個別人看不出來的毛病或弊端。
(6)自己要隨時隨地對有所不足的地方補位。
三:膽識
(1)不要常用缺乏自信的詞句
(2)不要常常反悔,輕易推翻已經決定的事。
(3)在眾人爭執不休時,不要沒有主見。
(4)整體氛圍低落時,你要樂觀、陽光。
(5)做任何事情都要用心,因為有人在看著你。
(6)事情不順的時候,歇口氣,重新尋找突破口,就結束也要乾淨利落。
四:大度
(1)不要刻意把有可能是夥伴的人變成對手。
(2)對別人的小過失、小錯誤不要斤斤計較。
(3)在金錢上要大方,學習三施(財施、法施、無畏施)
(4)不要有權力的傲慢和知識的偏見。
(5)任何成果和成就都應和別人分享。
(6)必須有人犧牲或奉獻的時候,自己走在前面。
五:誠信
(1)做不到的事情不要說,說了就努力做到。
(2)虛的口號或標語不要常掛嘴上。
(3)針對客戶提出的“不誠信”問題,拿出改善的方法。
(4)停止一切“不道德”的手段。
(5)耍弄小聰明,要不得!
(6)計算一下產品或服務的誠信代價,那就是品牌成本。
六:擔當
(1)檢討任何過失的時候,先從自身或自己人開始反省。
(2)事項結束後,先審查過錯,再列述功勞。
(3)認錯從上級開始,表功從下級啟動
(4)著手一個計劃,先將權責界定清楚,而且分配得當。
(5)對“怕事”的人或組織要挑明了說。
(6)因為勇於承擔責任所造成的損失,應該承擔自己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