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主要為女士穿用的鞋類,高跟鞋除了增加高度,更重要的因素是可以增進誘惑。高跟鞋使女人步幅減小,因為重心後移,腿部就相應挺直,並造成臀部收縮、胸部前挺,嫋娜的韻致應運而生。
自15世紀法國宮廷服裝師發明高跟鞋以來,鞋跟的高矮寬窄不時有變,但對高跟鞋的狂熱卻曆久不衰。現代女性「愛鞋如命」,原因或許就如JimmyChoo的PresidentTamaraMellon所說:「鞋子與女人一同分享經歷,不論你處於人生的哪一個階段,無論身材肥胖或纖瘦,鞋子永遠跟你在一起。」
早在15世紀初期高跟鞋開始出現,但只算得上是鞋跟稍高的設計,方便騎馬時雙腳能夠扣緊馬鐙。到了16世紀末高跟鞋才成為貴族的時尚玩意,據說身材矮小的路易十四為了令自己看來更具自信及權威,因此要鞋匠為他的鞋裝上4吋高的鞋跟,並把跟部漆成紅色以示其尊貴身份。到了17世紀高跟鞋開始成為男女時裝的一個重要元素。
17世紀:這對高貴的高跟鞋有3吋高,鞋身相當細長,鞋跟與鞋底連成一體,若你有機會走到17世紀的街上,你會發現街上所有行人都穿著相同款式的鞋子,因為當時的造鞋技巧只能造出一個高跟鞋款式。
18世紀:由17世紀末起,人們開始嘗試製造纖細的鞋跟,可惜支撐力不足,唯有加寬鞋跟的頂部以連接鞋底,到了18世紀後期高跟鞋的高度漸漸回落,取而代之是加上絲帶及蝴蝶結的鞋子。
19世紀:可愛的MaryJane鞋款首次推出,這個款式在19世紀流行了50年之久,當時的造鞋技術已相當成熟,流行以不同用料如緞子、絲綢及皮革來造鞋,款式亦更多元化。
這一款ManoloBlahnikLaceHighHeels每年都會推出,卻年年賣斷,可說是最經典的暢銷鞋。
20世紀:
20年代--涼鞋與高跟結合
當年女性對服飾抱有更新更開放的態度,而道德規範亦稍松,設計師開始嘗試把「裸露」的涼鞋與高跟鞋結合,成為優雅的晚宴高跟涼鞋。
30~40年代--露趾被視為不雅
隨著露趾高跟鞋的成功,露跟鞋亦開始流行。期間,潮流雜誌曾唾棄這嶄新的鞋款,認為當眾露趾露跟缺乏修養,當然面對女性渴望解放的欲望,這個說法很快便站不住腳了。
50年代至今--高跟鞋的蛻變
高跟鞋歷史中最重要的時期,早期的高跟鞋因造鞋技術及用料的限制,鞋跟只能造成漏斗狀,即跟部自鞋底開始收窄,到底部再擴大。鞋跟後來雖可發展成筆直,卻依然欠缺線條美。直至50年代的鋼釘技術改革了高跟鞋,設計師才能設計出現今女士又愛又恨的尖細鞋跟。當年瑪麗蓮夢露因穿上由SalvatoreFerragamo設計的金屬細跟高跟鞋令她一舉成名,難怪她曾說:「雖然我不知道誰最先發明了高跟,但所有女人都應該感謝他,高跟鞋給我的事業有極大的幫助。」
關於高跟鞋的幾個傳說
15世紀的一個威尼斯商人娶了一位美麗迷人的女子為妻,商人經常要出門做生意,又擔心妻子會外出風流,十分苦惱。一個雨天,他走在街道上,鞋後跟沾了許多泥,因而步履艱難。商人由此受到啟發,立刻請人制做了一雙後跟很高的鞋人。因為威尼斯是座水城,船是主要的交通工具,商人認為妻子穿上高跟鞋無法在跳板上行走,這樣就可以把她困在家裏。豈料,他的妻子穿上這雙鞋子,感到十分新奇,就由傭人陪伴,上船下船,到處遊玩。高跟鞋使她更加婀娜多姿,路見之人都覺得穿上高跟鞋走路姿態太美了,講求時髦的女士爭相效仿,高跟鞋便很快盛行起來了。
另一說是法國國王路易十四,特製了高跟鞋,以抬高王者的高度。按時下的說法,他身材矮小,屬於“三等殘疾”。前一說是美麗的不經意流露:“遲遲春日弄輕柔,知是淩波縹緲身;腰肢輕擺,蓮步挪移,曲線曼妙。”後者虛榮的成分太濃,雜以政治因素,只能損傷眼球。
中國的高跟鞋可以溯源於清朝,那時的婦女是腳蹬花盆底鞋(高跟鞋裝在鞋子的中部)款款而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