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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台版神鬼交鋒/假名假學歷 女友
作者: 飛沫 日期: 2010.12.17  天氣:  心情:
台版神鬼交鋒/假名假學歷 女友深愛他
更新日期:2010/12/17 10:06 記者唐復年、白錫鏗/台中報導
台版「神鬼交鋒」主角王麥文,為隱瞞通緝身分,可說費盡心機;兩年前,女友為他生下一女,王怕身分曝光,堅持讓女兒戶口登記為「父不詳」;賀女雖為此心痛,且在王的真實身分被拆穿後,依然愛王至深,認為王是她的男人。


王麥文八年前還在通緝期間,認識在廣告公司上班的賀女,當時他以「李志成」的假身分和賀女交往,自稱畢業於東海大學法律系,賀女被他風度吸引,兩人旋而同居。


賀女因王對她忠心又十分辛勤工作,深深愛著這個男人,但王始終不讓賀女碰觸公事包、皮夾,賀女當時並不知原因,直到王落網被檢察官查出過往「經歷」,才恍然大悟。


王表示他不叫李志成,而是叫李正義,怕結婚後債權銀行上門要債,說服賀女相信,讓女兒戶口名簿最後還是登記「父不詳」。


連檢察官也對國小畢業的王麥文有不錯的法學修養感到好奇,王麥文表示,被通緝後苦讀、鑽研法學,才能夠律師事務所上班,且由於自己的辛勤,每月薪水達六、七萬元至十一萬元不等。


小檔案/追訴時效


刑事訴訟法規定,檢察官代表國家訴請法院對犯罪嫌疑人科處刑罰,這種追訴權稱作公訴;被害人也可直接對嫌犯行使,稱為自訴,行使追訴犯罪權利的時間,稱為追訴權時效,一個人犯罪完成時,追訴權時效就開始起算。能躲過追訴權時效,罪責也就一筆勾銷。(林家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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