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van.ipimg.com/diary_pic/64/31/70/01/1703164/diary_0906300516m.jpg) 或許這篇該列入寵物日記,但我要講的不是我的寵物.
(而且我也不是把牠們當寵物,而是朋友與家人,一個該尊重的生命)
今早,將被子丟到洗衣機,把昨天洗的被子就著烈陽披曬開來,
前些日子連續大雨,沒有除濕機,很多都在發霉了,所以我打算大掃除一番.
(病體剛癒,我就迫不及待的做家事,明天還要趕公事,......= =|||)
然後將貓咪帶去寵物店洗澡,結果交代完給店家後,我準備去騎我的阿美回家.
眼角餘光讓我發現店轎車下有一隻又大又胖又白的.....................
兔子????
我轉身回店內,跟店內人員問:[你們是不是有兔子跑出去了?]
店內人員臉色有點奇怪的看著我搖頭.
奇怪?那這是誰家走失的兔子阿?
我看太陽這麼大,覺得不忍心,想說應該又有主人找,
所以拜託店內小姐幫我一起試著捉牠.
牠蹦過來跳過去,可能是太肥了,並不是很靈活.
我們試了幾次,結果證明我比牠更笨....我沒捉到牠.
看著牠往路上衝....前面兩台小貨車跟轎車迎面而來,
我心裡一駭,尖叫著轉頭:[天啊,我不敢看~~~]
然後順著店員的目光我又回頭,兔子還好好的站在兩個同向車道的分隔黃線上.
沒車了,眼看機不可失,我掄起手上借來的掃把,一付橫掃千軍的架勢,衝上馬路.
兔子往前蹦了幾下停住,我像小偷一樣往前幾步,馬上立定主意,蹲下壓住牠脖子.
像抓貓一樣將牠抱起來.......天阿...真是...不...真不是普通的重....
回到店裡,我有了主意,拿回我的貓籠,買了2包兔飼料,將牠先帶回家安置.
其實回家前有小討論一番...
我知道了兔子在他們開店前就裝在箱子裡放在店門前了.
看來是惡意遺棄.
而且打的主意應該是:反正寵物店有賣飼料,寵物店應該會救牠.
問題是,寵物店是作生意的呀,不是慈善家,慈善事業.人家不救能怪人家嗎?
搞不好還會被通報到動保所,讓動保所帶走.
若公告請人認養,7天內沒人認養,牠及所有動物將難逃一死的命運-被安樂死.
且先不論或許牠在此之前已經被烈陽烤死.車子撞死或壓死...
以及被遺棄的悲哀...
這真是殘忍的一件事情...
我認為我並不是很有愛心,但是只要是生命...
就該被尊重.
既然要養小動物,不管是啥麼種,就如同你的家人,你的小孩.
認養的人要負起應有的責任.
寵物...寵物....
我不認為牠們是玩物,但總是要寵,要寵就要愛.
而愛是一輩子的.(愛是恆久,忍耐,又有恩慈)
就像結婚誓言,一輩子不離不棄.
真的沒辦法,也要安排好..安頓好牠們的去處.
再找個好主人疼牠們.不是這樣嗎?
所以這樣的人,不管有啥麼苦衷,都犯了惡意遺棄罪.
我跟店長講好了,這幾天找個空要去調監視器,來查查這人的真面目.
然後通報給警察或政府機關相關單位.來執行動物保護法.
今天人會遺棄動物,就沒有啥麼不能遺棄的.
不要因為一時興起養了牠們.然後沒興趣了又遺棄牠們.
牠們的眼裡, 主人就是天....然而天卻塌了...
人類,要學會對地球萬物負起保護的責任.
因為我們是萬物之靈.
不要愧對於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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