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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既然養了,就要負責
作者: 靈熙 日期: 2009.06.30  天氣:  心情:

或許這篇該列入寵物日記,但我要講的不是我的寵物.

(而且我也不是把牠們當寵物,而是朋友與家人,一個該尊重的生命)



今早,將被子丟到洗衣機,把昨天洗的被子就著烈陽披曬開來,

前些日子連續大雨,沒有除濕機,很多都在發霉了,所以我打算大掃除一番.

(病體剛癒,我就迫不及待的做家事,明天還要趕公事,......= =|||)

然後將貓咪帶去寵物店洗澡,結果交代完給店家後,我準備去騎我的阿美回家.

眼角餘光讓我發現店轎車下有一隻又大又胖又白的.....................

兔子????

我轉身回店內,跟店內人員問:[你們是不是有兔子跑出去了?]

店內人員臉色有點奇怪的看著我搖頭.

奇怪?那這是誰家走失的兔子阿?

我看太陽這麼大,覺得不忍心,想說應該又有主人找,

所以拜託店內小姐幫我一起試著捉牠.

牠蹦過來跳過去,可能是太肥了,並不是很靈活.

我們試了幾次,結果證明我比牠更笨....我沒捉到牠.

看著牠往路上衝....前面兩台小貨車跟轎車迎面而來,

我心裡一駭,尖叫著轉頭:[天啊,我不敢看~~~]

然後順著店員的目光我又回頭,兔子還好好的站在兩個同向車道的分隔黃線上.

沒車了,眼看機不可失,我掄起手上借來的掃把,一付橫掃千軍的架勢,衝上馬路.

兔子往前蹦了幾下停住,我像小偷一樣往前幾步,馬上立定主意,蹲下壓住牠脖子.

像抓貓一樣將牠抱起來.......天阿...真是...不...真不是普通的重....

回到店裡,我有了主意,拿回我的貓籠,買了2包兔飼料,將牠先帶回家安置.



其實回家前有小討論一番...

我知道了兔子在他們開店前就裝在箱子裡放在店門前了.

看來是惡意遺棄.

而且打的主意應該是:反正寵物店有賣飼料,寵物店應該會救牠.

問題是,寵物店是作生意的呀,不是慈善家,慈善事業.人家不救能怪人家嗎?

搞不好還會被通報到動保所,讓動保所帶走.

若公告請人認養,7天內沒人認養,牠及所有動物將難逃一死的命運-被安樂死.

且先不論或許牠在此之前已經被烈陽烤死.車子撞死或壓死...

以及被遺棄的悲哀...

這真是殘忍的一件事情...


我認為我並不是很有愛心,但是只要是生命...

就該被尊重.

既然要養小動物,不管是啥麼種,就如同你的家人,你的小孩.

認養的人要負起應有的責任.

寵物...寵物....

我不認為牠們是玩物,但總是要寵,要寵就要愛.

而愛是一輩子的.(愛是恆久,忍耐,又有恩慈)

就像結婚誓言,一輩子不離不棄.

真的沒辦法,也要安排好..安頓好牠們的去處.

再找個好主人疼牠們.不是這樣嗎?

所以這樣的人,不管有啥麼苦衷,都犯了惡意遺棄罪.

我跟店長講好了,這幾天找個空要去調監視器,來查查這人的真面目.

然後通報給警察或政府機關相關單位.來執行動物保護法.

今天人會遺棄動物,就沒有啥麼不能遺棄的.

不要因為一時興起養了牠們.然後沒興趣了又遺棄牠們.

牠們的眼裡, 主人就是天....然而天卻塌了...

人類,要學會對地球萬物負起保護的責任.

因為我們是萬物之靈.

不要愧對於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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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09-08-27 20:47
他, 55歲,台中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09-07-01 16:54
她, 38歲,桃園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9-07-01 17:03]:

沒錯沒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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