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要那麼痛苦的去忘記一個人
>時間自然會讓你忘記他
『恨早或恨晚的愛情,都是一種遺憾,都只能錯過。 只有在對的時間,愛情的樣子才能美麗。』 失戀後 我們總愛問:「我怎樣可以忘記/她他?我很想忘記他>但我就是沒法忘記他。」 你越想努力去忘記,你越是無法忘記。< >仍然愛著他,忘不掉他,是理所當然的事, 不必覺得慚愧有些人明明忘不了, 卻自欺欺人說:「我已經忘了他了。」<
然而,只要一提起他,他/她就無法控制自己。 有一天,你會忘記他的 真正的忘記,是不需要努力的。 有一天,你從浴室洗了一個澡出來,扭開音響聽自己喜歡的音樂, 你忽然想起,啊, 原來你愛過這個人,那彷彿是很遙遠的事, 你已經一點感覺也沒有了。這就是忘記。 又有一天,別人提起某某,你才猛地想起, 你曾經愛過這個人現在已經不記得了。 這就是忘記。 如果時間不可以令你忘記那些不該記住的人, 我們失去的歲月又有什麼意義? 為什麼要忘記,為什麼要記得, 『忘記』只是不想心傷嗎? 記得的目的又是什麼? > 『忘記』是要重新開始, 『記得』是不要重蹈覆轍。 過去的付出怎會沒有意義呢? <永遠」只有兩個字<卻沒有人也沒有文字可以說的完全< 真正的永遠是藏在心裡面 儘管天會變 人會老> 回憶會隨著間的河流愈走愈淡 也許不是承諾也許從未說出口 卻不會隨著短暫的生命而消失.. 我在想是不是有一種方式 可以讓多刺的我們溫柔的擁抱 不再是彼此傷害彼此 用一雙凝視過的眼神 傳達一股不曾觸著的溫度 是不是太熱了熱得我們都想往外逃\\ 還是太冷淡了,冷得縮緊兩顆心就忘了誰我不狂熱, 你不冷淡讓我們像緊思想是戀愛的規劃部門, 任何的戀愛情愫,都來自於思想的認定。 <受過感情的傷,想忘記一個人,談何容易! 完完全全忘記一個人,是沒有可能的. 只是,對這個人沒有感覺罷了. 前度的電話號碼,生日日期,在以為忘了的時候, 又會在無意間記起.記起的時候, 自己都會笑一下.原來,從來沒有忘記, 只是沒有刻意記著.前度男友的模樣, 這個倒很用力才能想起.既然,忘記一個人是這麼困難, 就索性放棄 忘記 罷. 不理會,讓這個人,隨意的在腦海飛舞,
就好像遇見一個討厭的人,當他/她透明一樣. 直至,這個人再不能牽動自己的情緒, 恭喜你,你成功了.想起這個舊人, 要哭便哭,要罵便罵. "過一陣子,感情淡了,便不再為這個人哭, 也不會為這個人做的事痛恨. 活得比你好,是一種最好的報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