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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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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2009/07/11的日記
作者:
小蘇
日期: 2009.07.11 天氣:
心情:
看著留言版上,心情故事,有人在問,提著一個相同問題:
「要多久時間才能忘記一個人?」
妳要忘記她的時間跟妳對她的感情成正比。
愛得愈深,愈難以忘記。
或許某一天妳可以大聲說,妳已經成功忘記這個人了,但記憶是種能量,就像愛一樣,能量既生就永不滅,是一種定律,是一種責罰,懲罰妳,既然做了這事,這事就存在,絕不會因為妳忘記,或者假裝忘記它就會莫名地消失。
愛情在妳的心裡有多少重量?幾斤幾兩?
於是不愛的時候,妳離去的步伐完全沒有遲疑,甚至帶著一絲竊喜,慶幸分手會造成怎麼樣的天崩地裂?那個人會怎麼樣痛徹心扉?
然而妳所沒看見的是,妳離去之後──
太陽依舊升起來,馬照跑,舞照跳,世界並沒有因為妳離開而停止轉動
困獸之鬥般過了快兩個月。搬家,忙工作,忙沈思,忙治療…
其實我像紅了眼圍在柵欄裡熱氣直冒的野獸一般,靈魂在軀體裡呼呼喳喳地繞著圈,想從心口掙脫出來想衝破所有窒礙,讓靈魂為所欲為去它想去的地方,做它想做的事。
然而我卻動彈不得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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