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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愛~記得不要重蹈覆轍!!
作者: Cheryl 日期: 2010.08.19  天氣:  心情:
(轉貼文章)

失戀後,我們總愛問:
〝我怎樣可以忘記?我很想忘記他,但我就是沒辦法忘記他。〞
如果沒辦法忘記他,就不要忘記好了。
為什麼要那麼痛苦的去忘記一個人?時間自然會讓你忘記他。
現在,我請你千萬別去想著一頭粉紅色的大笨象。
請問,你想到的是什麼?
你立刻就想到一頭粉紅色的大笨象了。
你越努力想去忘記,你越是無法忘記。
仍然愛著他,忘不了他,是理所當然的事,不必覺得慚愧。
有些人明明忘不了,卻自自欺人說:〝我已經忘了他。〞
然而,只要別人一提起他,他就無法控制自己。
有一天,你會忘記他的。
真正的忘記,是不需要努力的。
有一天,你從浴室洗了個澡出來,扭開唱機聽聽自己喜歡的音樂,你突然想起,
你曾經愛過一個人,啊,原來你愛過這個人,那彷彿是很遙遠的事,你已經一點感覺也沒有了。
這就是忘記。
有一天,別人提起某某,你才猛然想起,你曾經愛過這個人,現在已經不記得了。這就是忘記。
如果時間不可以令你忘記那些不該記住的人,我們失去的歲月又有什麼意義。
為什麼要忘記,為什麼要記得,『忘記』只是不想心傷嗎?記得的目的又是什麼?

『忘記』是要重新開始,『記得』是不要重蹈覆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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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10-12-20 22:13
他, 62歲,台北市,建築營造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0-10-22 16:26
他, 48歲,新北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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