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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名: 不再忍讓卻也不想再有爭下去了
作者: 日期: 2012.06.20  天氣:  心情:
之前去東京時,我很好朋友的主管請我出國幫它帶當地的煙,因為我請朋友代拿給它,結果它"拒收"用著錢帶不夠或包包太滿等,各種理由去拒絕收貨,朋友無可奈何下請這位"拒收"先生的姐姐幫忙轉交,最後用煙被偷的理由告知我,拒收先生當然不肯付錢,其實錢不多,但用那種煙就是不見雙手一攤的態度,讓我朋友找遍整間辦公室,我不再坐視不理,我反擊了,把它在app裡怎麼千拜託萬求我買煙的過程po在FB,竟然因為我沒證據說它拿到煙,要告我毀謗...現在它爸爸要我們面對面談判,其實只是為了個理字,我真得好累!難道我該再爭下去嗎?我的同事們好幫我,幫著我不被欺負,我好感動,但這戲演到我都覺得厭了...很無助很無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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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戶回應
 
時間:2012-08-21 20:13
他, 50歲,台北市,藝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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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2-08-20 23:33
他, 50歲,台北市,藝術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2-08-20 23:27
他, 50歲,台北市,藝術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12-07-26 00:25
這種人~ 還可以當主管?!
這家公司沒什麼前途了吧?
一手交錢一手交貨是很應該的, 拒收?! 隨便賣別人也搶著要
我託朋友代買煙都還先拿錢給他
畢竟, 是麻煩人家啊~
雖然目前還有一條煙還沒到手, 不過只是因為最近沒碰到面.
但, 是朋友, 總是跑不掉的, 不是朋友, 跑掉就算了!
 
時間:2012-07-25 17:58
他, 48歲,台北市,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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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2-07-24 23:44
他, 48歲,台北市,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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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2-07-21 10:12
他, 47歲,新北市,房地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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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2-07-19 22:54
他, 53歲,新北市,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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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2-07-19 10:35
他, 40歲,台北市,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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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2-07-18 23:27
他, 43歲,新北市,其他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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