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小心把玻璃娃娃摔死要判陪三百多萬~
這樣對一個中學生來說是不是太過殘忍[:o?]
這樣我以後如何對我的小孩說[:o?]
「助人為快樂之本」[:o?]
是的,以現在來說,別人的閒事還是少管為妙。以現在的法律來說,法律不是保護好人,也不是保護壞人,是保護懂法律的人。[:u]
相較於之前台大醫學博士出車禍意外身亡,其母的寬容,更是讓人為之動容。她說:「這是我和兒子的緣分盡了」。一句話輕描淡寫,道出為人母的感傷,但是有著莫大的包容,我想即使是我,也不能如此豁達吧!
其父說會在十分鐘趕到學校,再自行就醫,事實上過了三十分鐘後才就醫。
玻璃娃娃之死,到底誰要負責任[:o?]直得深思。
或許對待特殊構造不同的人,只能待在特殊機構裡,玻璃,畢竟易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