檔案狀態:    住戶編號:1485535
 Maggie~Sue 的日記本
快速選單
到我的日記本
看他的最新日記
加入我的收藏
瀏覽我的收藏
~選擇適合自己~ 《前一篇 回她的日記本 後一篇》 ~睜開眼;別愛劈腿男~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篇名: ~愛情十漠~
作者: Maggie~Sue 日期: 2008.10.15  天氣:  心情:
1.莫過早親密:

兩性關係親密後常失去了選擇的權利,只好認了.......

尤其是女性...除非他真的是你一生無悔的選擇

否則...千萬別以為用你的身體,可以綁住他的心..

如果他本來就不是愛你的~~或是他是容忍著愛你

妳給了他"妳自己"....也不見得可以綁的住他

到時候....只有自己吃虧罷了!!



2.莫勉強:

不要只是為了要交一個帥哥或是身邊帶一個美女出去炫耀.....

如果兩人觀念,個性相去甚遠,還不如早點分手來的好,對彼此傷害不大

尤其不可勉強對方接受你的感情,那只可能勉強一時,無法勉強一輩子.

該來的,躲不過,寧可早日面對,自己才有機會生記教訓,從頭來過!!



3.莫期望過高.......

戀愛男女,雙方愛慕,自然結合.自己有夢自己圓,莫把名利追求強加於對方.

別以為結婚後.....妳的他....還是跟以前一樣!!

結婚後...男方的壓力絕對大於女方...男方需要負擔一切的家計

需要掌管家中的一切,需要面對很多事情.....

為了賺錢養家活口....他的精神絕對不會全在妳身上....

妳千萬別以為他"變了"...他不在愛你了....

而是時勢改變...迫使妳的他...必須擔負不同的責任!

唯有互相體諒....你們才會有未來!

千萬別以為婚後的他.....絕對不變!



4.莫常考驗對方:

人性脆弱經不起太多考驗.......

不要動不動就要他證實有多愛你......不要對他產生猜忌

如果愛情雙方沒有信任...那麼這將是個隨時破裂的脆弱感情!

猜忌將是愛情最大的破壞者.....

別去考驗他的愛...別去猜忌他的愛....

那只會讓他對妳感覺破滅....



5.莫以量害質:

男女相處時間,質重於量,質若不佳,量多更糟

不要以為天天膩在一起,就是你們感情好...

也許妳不覺得整天膩在一起有什麼不好?

但是.....給彼此雙方一個適當的個人生活空間

要把你自己填滿他整個生活圈..

應該給彼此一個"個人的空間",那會讓感情更好更融洽

給你的他(她)屬於自己的交友空間....

讓他除了(你)妳之外,能有時間在自己的朋友身上....

能夠讓對方有自己的空間做自己的事情....

更別否定他的朋友及他的交友圈,讓彼此有屬於自己

的一塊小空間...會讓雙方有更多的彈性與包容!



6.莫恃寵而驕:

戀愛中的男女都希望被寵,可惜被寵之人常被寵壞,不知珍惜!!

千萬別以為對方"一定"要對(你)妳好...

愛情是雙方面的付出,不是單方的享受...

就舉談戀愛期間的花費來說....

絕對不要認為什麼花費都該是男方應該的付出

雙方面彼此尊重彼此體諒....才不會對愛情造成無謂的壓力!

雙方面的付出...才是長久相處之道,您說是吧!



7.莫忽冷忽熱:

戀愛並非遊戲,態度應慎重,不可率性而為......

若真的愛她.....就不要傷害他!!

不愛他~~就及早放手,以免耽誤對方幸福!

有的人表面上說是交往...但是卻連打個電話給對方

都覺得麻煩,都覺得彆扭!? 甚至不會主動約對方出門

表現的冷冷的......這絕對不是真的愛情!

單方的一廂情願只會造成傷害罷了!

過於火熱的愛情...又充滿危險,誰知道

突來的熱誠消失後,還是不是依舊的恩愛??

愛情誠懇平順扎實穩定最重要!



8.莫公開私情:

戀愛是兩者間的事,隱私權是最基本的尊重....

別再別人面前,談論你們的私密情事!



9.莫後悔:

兩情相悅,沒有吃虧或佔便宜.深愛不悔,情深無價.

分手之後~也不要有所埋怨!

畢竟你們曾經享受過一段浪漫快樂的愛情!

分手之後還要歇斯底里的要回你曾經贈與他的一切

或是曾經付出的一切....那是最幼稚的行為!

保留愛情最完美的記憶吧!



10.莫追求完美:

花欲開而未開,月欲圓而未圓,是人生最美的境界,凡事追求完美,自尋煩惱,何苦

愛一個人....包含他的優點與缺點,不要要求你的他,凡事完美無暇....

那只會給對方造成壓力,導致不可預期的結果!

愛他~就要愛他的一切...包含好與不好!!

並去欣賞他....接納他!
標籤:
瀏覽次數:51    人氣指數:3431    累積鼓勵:169
 切換閱讀模式  回應  給他日記貼紙   給他愛的鼓勵 檢舉
給本文愛的鼓勵:  最新愛的鼓勵
~選擇適合自己~ 《前一篇 回她的日記本 後一篇》 ~睜開眼;別愛劈腿男~
 
住戶回應
 
時間:2008-10-15 23:23
他, 54歲,台北市,藝術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時間:2008-10-15 23:16
他, 54歲,台北市,藝術
*給你留了一則留言*
  
作者回覆說[2008-10-15 23:18]:

^^



給我們一個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