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的新聞,每天都在提醒我,台灣的人命是不值錢的! 大陸人來台旅遊,死了要國賠還要立碑,台灣人去大陸的,死的難道還少嗎?怎麼大陸官方不立碑咧,還國賠,如果大陸承認 台灣是個主權獨立的國家,那這筆錢賠的心干情願,如果不是,請向北京政府申請... 陳銳居然可以判無罪,那為什麼不乾脆直接立法黑社會合法化呢?法官的世界真是太廣大了,像我這種如殘碴般的物體實在很 難理解。 酒駕撞死人居然只判一年四個月,據瞭解,最高好像也只判四年半,原來一條人命只值四年半的光陰,這件事是告訴我,如果 想殺人的話,拿刀拿槍殺人還不如開車撞死人來的方便,台灣的社會真的就只能這樣了嗎? 下刪近十年來所有奇奇怪怪不合理卻又發生的判決及發生的社會新聞案件... 每天看到這些讓人無奈的新聞....真讓我感到洩氣,這是台灣嗎?這是那個曾經被外國朋友讚賞的友好土地嗎?甚至再說一句, 這地方還是人住能活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