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說:「香港,我不會放棄,真真正正的家是在香港,做台灣人是因為生意。」這是三年前他為香港「壹週刊」發行第一千期紀念特刊時,專訪講過的話,對照 如今他以175億台幣,打包賣掉蘋果日報、壹週刊、爽報和壹電視,高價獲利後並確定表示「我不會再回來了」,果然是言出必行。 這筆生意不僅讓他多賺至少25億台幣(原開價150億台幣),且還有壹傳媒辦公大樓房租可以收,且在黎智英從9月開始,透露買賣台灣壹電視或蘋果日報的操 作手法下,他在香港壹傳媒的股價便一路上漲,以昨日停牌前1.12元計算,更較去年底的0.68元,勁升了64.71%,是一年多來的最高點。黎智英趁高 價獲利的意圖,不言可喻。 因為連香港媒體都認為,從商業利益角度看,壹傳媒一次出售台灣旗下媒體並不合理,畢竟黎智英僅需壯士斷臂,單獨出售虧損的壹電視即可,至於賺錢的壹週刊和蘋果日報,大可以予以保留,為何通通不玩? 據悉,一位參與談判而與黎智英接觸者透露,黎智英應該是對台灣與紙媒前景看衰,加上商人本性決定一切,因此不顧員工與一起創業的夥伴,決定全部出脫,一舉 拿回175億,滿載回香港,但黎智英卻一邊在壹電視訪問中表示,台灣媒體環境會越來越好,一邊頭也不回地揮揮手走人,真是一大諷刺。 可憐的除了被解雇的壹傳媒員工外,許多在黎智英旗下工作,被請求賠償、或被控誹謗刑事的案件、惶惶面對前途未卜的壹傳媒員工,也可憐至極,因為他們未來可 能將獨自面對法官的宣判。據悉,有任職該報的記者員工表示,他曾因一則報導吃上官司,留下不名譽紀錄,現在黎智英說走就走說裁就裁,實在很悲哀、無情。
無言以對